随着我们国家医保制度的完善,现在我国的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3.6亿人,可以说,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但是除了医疗报销这个用途外,不少人并不清楚医保卡的其他用途。
因此,一些人以吸引人眼球为目的,故意杜撰出不少关于医保卡的不实谣言,但是很多人没有能力辨别真伪,容易上当,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关于医保的4个谣言,务必认真阅读下文,前方高能。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医保卡内存在两个不同的账户,第一个账户是金融账户,就是办理医保卡附带的银行卡功能,可以用来存取钱,第二个账户是医保卡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储存的是参加职工医保返回的金额。
平时大家主要用到的就是医保卡个人账户,大家去医保定点药房购买药品,刷的就是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由于可以在这些药店刷医保卡支付,一些人听信旁人的谣言,以为医保卡可以用来购买日用品、借给他人使用。
必须告知大家的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医保卡能购买的东西都是有范围限制的,不要以为你卡里有余额就可以随便刷,必须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才能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所以如果别人跟你说医保卡可以用来购买日用品,那应该是在钻医保空子,请不要相信。
其次,你们已经知道医保卡是带有银行卡功能了吧?出借银行卡是不是违法的行为?因为电信诈骗往往与银行卡的出借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国家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对银行卡的出借行为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奉劝有出借社保卡行为或者有出借意图的人,切莫以身试法。
最后,国家法律也明文规定,社保卡出借是违法行为,在2021年的5月1日,我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不得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不得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若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暂停个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法律要求医保卡只能自己使用,是不是使用医保卡的时候,每次都要核验身份证呢?
当然不是。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将“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
这里的有效凭证不仅仅指身份证,其他能证明参保人身份的证件也是可以的,通常来说,其实医保卡就能证明了,因为医保卡证明都是有参保人照片的,除非个人的相貌变化太大,否则通常也不需出示其他的身份凭证,通过肉眼也可以识别刷卡人是不是医保卡的参保人。
注:有效身份凭证包括医保卡、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等能证明参保人身份的证件。
答案:不会。
其实医保卡取消个人账户这个消息很多人是片面理解,因为取消的仅仅是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账户,那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朋友并不用担心。
由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大多是灵活就业者或者农民群体,很多人会为取消他们医保个人账户感到不公平。
事实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朋友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因为通常来说,你们一年才缴纳320元的医疗保险费用,是没有钱会进入到个人医保账户去的,所以通常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都是没有钱的,那么有没有个人医保账户也没什么影响。
在以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通常个人是按2%的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而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医保费用,共济改革后,个人缴纳的费用不变,原来从单位缴纳的8%会划一部分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现在不再划入了。所以很多人感觉这样的改革会吃亏。
事实上,虽然咱们每个月进入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但是门诊统筹报销的比例也扩大了,简单来说,就是看门诊的费用也能报销了,以前只能从自己的个人账户里面扣钱的。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
以前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在门诊是不能报销的,只能刷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假设职工张三,改革前,医保卡个人账户每月打入300元,但是他有糖尿病,每个月需要去一次医院,去一次就得花800元,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根本不够用,还得额外掏钱。
改革后,张三的医保卡每月打入200元,但是糖尿病门诊治疗能够报销了,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是60%,也就是张三只需要付320元的治疗费用即可。
总的来说,张三不但不吃亏,反而是得到了政策的福利。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里“共济”的本质是保险,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给发生风险事件(疾病)的人用,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降低大家的待遇,而是从长远来看,我们个人账户减少的钱并没有减少,而是加大了各位参保人的保障范围,也增加了大家的医保报销待遇,值得点赞!#谣零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