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如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结算,北京市医保日前给出相关解答。
对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而言,参保人员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实人认证,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则需要输入密码。其中,在门急诊挂号环节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先扣减本人账户、再扣减共济账户。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