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有没有冲突呢?如果都交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其实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今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的特点是消费水平比较低,主要面对的人群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体,比如说有很多农民在没有进城务工之前,他都会选择缴纳农村的养老保险,所以说就形成了一种惯例,但是当他进城务工以后,并且和所在的工作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都会通过工作单位再去缴纳一份职工养老保险。
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就会形成相互冲突的情形,因为这种情况下就等于是重复交费了,我们重复交费是不能够享受到双份养老金的待遇,你不可能说又享受居民养老金,又享受职工养老金,这肯定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需要做的是什么呢?你现在既然已经找到了工作单位,并且和工作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就可以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很显然,就没有必要再去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了。
因为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更高,并且你通过工作单位来参保,自己所付出的成本相对也会更低一些。工作单位一般会承担绝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而作为我们个人来说,只需要承担一小部分,大概是缴费总额的1/3左右,剩余的2/3都是由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的。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那么我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肯定是非常的合适。
而且你只要在工作单位,一直工作下去,那么这个社保,都会通过单位来缴纳自己的这个缴费压力是非常小的,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你个人所承担的这一部分会直接从工资当中扣除,所以说不存在任何的缴费压力。我们在选择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职工养老保险也要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也就是15年这样的一个缴费年限。将来才能够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
至于说你所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也不用去担心,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仅仅只会建立个人账户,并不会建立统筹账户。所以你交的钱会全额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那么这个个人账户的钱最终是可以全部退还给你的,只要你凭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都可以正常退还给你本人,所以对于你自身来说,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损失。
那么我们今后即便是离开了单位,也要继续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持一个更多的累积缴费年限,你最起码要达到15年以上,如果说将来没有单位,我们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一样是可以有效的累计缴费年限。将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能够顺利的去办理退休,享受职工养老金的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