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什么是电子形式?
电子形式,是相对于纸质有形的形式而言。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信息的形式。常见的有邮件、电子文件(word、Excel 等)、聊天记录等。
什么是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企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降本增效,提速降险。相比传统的纸质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在提升HR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降低司法风险等方面有着先天优势。
HR在处理电子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和员工,在通过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进行劳动合同签署时,为避免后续发生纠纷,HR应当注意尤其以下几点:
(一)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时,应当确认联系对象(员工)身份的真实性。
(二)不论签署前,还是签署后,均应当传输完整版本,而不是只发送首页或者签字末页。
(三)劳动合同中应当加入条款: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署电子形式的劳动合同,还应当注意保留沟通、签署电子劳动合同的记录,以备后续发生纠纷时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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