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职场人都不陌生。只要辞过职,几乎所有人也都写过诸如“辞职信”、“辞职申请”、“辞职通知”之类的书面文书。
作为一名HR,要说起来,大概也算是见过形形色色的辞职信最多的人。
很可惜,要严格说起来,我得说,超过95%以上的职场人,在写辞职信时,都是在给自己“埋雷”。
估计你还会很不屑,认为我在故弄玄虚,那接下来我就具体说一说,在我所看到的辞职信里,职场人都是怎么给自己“埋雷”的。
01
为什么会有“辞职信”
要说到辞职信的“雷区”,我们得首先明白,为什么好好的辞职信会有“雷区”?这一切还得从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条款说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职场人辞职时都要写辞职信的由来,也就是说,用辞职信这个书面形式来通知公司,我要准备辞职了,请抓紧时间找到交接工作的人。
02
现实职场中,辞职信容易出现的问题
但在现实职场中,常常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公司要么因为想要挽留准备辞职的员工、要么因为迟迟招不到交接的新人,就会一拖再拖,希望员工晚一点再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但现在基本上大多数职场人都不会裸辞,而是在有明确的offer之后才会提离职,自然就希望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30天为准。否则,延误了新公司的上班时间,那损失就大了。
如果到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间,公司还不同意辞职,原则上是可以离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法律最讲究证据,万一在离职时间上与公司产生分歧进而发生劳动纠纷,最终的这份书面通知公司的辞职信就特别重要。
恰恰很多职场人的辞职信就在关键时刻出现问题:
比如,书面辞职信上不写“辞职信”或者“辞职通知”,而写“辞职申请”,申请是什么意思?就是希望得到公司和领导批准,如果未批准就不能去做,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认定为提前进行了“通知”;
更有甚者,写“辞职申请”还不够,正文结尾还要附上“恳请领导批准”,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另外,辞职信上没有任何关于日期和时间的信息,那谁知道你是哪一天提出的辞职呢?
03
一封合规的辞职信应该怎么写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职场人在辞职信上出现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平时对领导都客客气气习惯了,突然之间要写一封符合法律规定的冷冰冰的所谓“通知”,会觉得不习惯。
况且,也没有多少人真的愿意在最后离职的时候跟公司和领导闹得不愉快,毕竟只要以后还在这个城市这个圈子工作,还会有很多机会见面和合作。
但事实上,一封辞职信是可以兼顾法律上对自己有利,同时也对领导保持必要的客气的。
具体的技巧就是:在关键信息上一定要不踩雷,而在语气措辞上可以尽量柔和,给出一段辞职信的模板,供参考: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万分感谢过去X年来您对我的教导和培养,这几年在XX公司的工作让我感受到充实、有意义并得到快速成长。
无奈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基于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的综合考虑,决定于X年X月X日离职,为了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衔接,请公司尽快物色交接人选。我也会尽快将手头上所有的工作、资料整理好,做好交接准备。
如果能够更快完成交接,公司允许的话,我也可以在X年X月X日(提出离职后的30天)之前办理离职手续。
未尽事宜,再当面与您沟通。再次感谢公司和领导这些年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落款写自己的部门、姓名和撰写辞职信的日期。
最后记得一点,辞职信的标题要么不写,要么就写“辞职信”或“辞职通知”,一定不要写“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