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这个消息关乎你的钱袋子,个税汇算清缴定了!国税总局发布了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近日,经过多日的征求意见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对外发布。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预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今年3月开始,你可能需要补缴一笔个税,也可能会收到一笔退税,因为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会开始。个税汇算清缴,简而言之就是“多退少补”,那么,如何知道自己该补多少税或退多少税呢?
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根据公告,具体计算公式为: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王女士是长沙一公司行政人员,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也就是说,这些人群可以享受退税: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部分月份没收入的纳税人也有望退税
此外,如果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年中才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的纳税人,也可能出现退税的情况。例如卢先生在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为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卢先生1—8月预缴个税为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卢先生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而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卢先生可申请退税600元。
提醒
两种情况需要补税
为了方便纳税人,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纳税人有以下情形就可能需要补税: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