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住所: 住所:
第1条股权转让
一,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转让;
三,甲方和乙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不存在第三方的权利要求,也不存在设定质押,也不涉及任何纠纷和诉讼。
五,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甲方应为该公司和乙方办理有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的合作和配合。
第2条转让的支付
(注:转让款项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商定,并在此注明)
第3条违约责任
在正式签署本合同之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均构成违约。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对其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4条准据法与争端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任何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5条协定的生效和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公司应根据股权转让的实际情况修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以备办理变更登记。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