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咨询:他刚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着使用期限70年,那70年后怎么办?会收回吗还是需要再交一笔钱?
法律分析:
其实这个70年,是指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期限。你能住这个房子,其实是包含了两项权利,一个是对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另一个是房屋之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呢?
那就要先了解土地所有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个人是无法享有所有权的。但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咱们通常讲的“哪个开发商又买了多少地”其实就是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同时又根据不同的用途,国家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比如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等。
所以,房产证上使用年限其实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不会直接对房屋所有权造成影响。但如果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了怎么办呢,还能继续住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刚施行的《民法典》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有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普通老百姓无需担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会被国家收回。
但是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还没有明确规定,后续如果出台规定,由于关系到家家户户,涉及民生问题,应该不会规定过高的续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