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你是否遇到过自助餐吃不完要罚款,乱扔垃圾要罚款,进入游乐园、公司要搜身、查验行李的情况?这些常见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竞之就以上问题接受了央视网记者的采访。
1.个人或企业有权对公民进行罚款吗?
黄竞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具有罚款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因此,如果是针对乱扔垃圾、自助餐未吃完等问题,个人或者企业不具有相关处罚权力。
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一般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自助餐吃不完要被罚款的说法虽无法律依据,但如果餐厅在收取押金时,已经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收取该押金的目的,而消费者在了解该情况后,仍自愿选择在该餐厅就餐,则其押金的收取和扣除并未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如果押金金额不大,是没有歧义的,但是,如果押金明显偏高,是有待商榷的。有的商家采取称重的方式来计算应当交纳的费用,有时会产生几千元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往往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在2021年已经出台,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成本费用以及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光盘行动、杜绝浪费”,既是美德,也是法律要求。 消费者在就餐时应少拿多取,餐饮服务单位也应该在店内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
2.安保人员有权对员工或顾客搜身吗?
黄竞之:公安机关有权力对普通公民进行搜身,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例如提供搜查证、见证人在场、搜查的情况写成笔录等。
那么保安是否也有这个权力呢?首先,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第十一条,保安应履行职责,而非行使权力,且搜身这一显然带有权力色彩的行为并不在安保人员职责范围之内。
其次,保安搜身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再次,这种行为也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如果普通人遇到不合理规定,应如何维权?
黄竞之:一方面,我们可以当场拒付或提出质疑,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敢于对那些不合理规定说“不”。另一方面,可以就以上违法行为,向消费者协会或者行政机关进行反映和投诉。如果进行投诉、起诉,建议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自身遭遇及对方侵权行为的录音、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