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国家开放了二孩政策 后
但生二孩真的适合每一个家庭吗?
生二孩对第一个孩子来说真的是陪伴吗?
起码对于毕业就要养弟弟的丽丽来说
不是!
不是!
不是!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胎几年之后
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
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
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
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
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
但好在丽丽懂事,
在学习上非常刻苦,
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
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
经过几年的学习,
丽丽终于毕业了,
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
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
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
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
丽丽因为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
当时她直接对父母说:
“凭什么让我养弟弟?
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
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
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
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
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
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网友们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
“这也太难了吧......”
“刚毕业就带小孩......”
“以后怎么嫁人啊......”
我们邀请杨满玉律师
为我们讲解此案
姐姐能不能拒绝抚养弟弟?
律师: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 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本期嘉宾: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
生二胎之前没有和老大讲,生了之后却让老大养。凭什么?
律师: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应当遵循老大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抚养能力,你是需要老大来抚养的,你是在给老大增加负担还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看到这里,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儿丽丽的遭遇感到委屈,但愿她的弟弟长大以后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 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 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
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