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限购政策是从2011年开始,到如今2020年进行了几次限购的政策补充。
我们来看下信息来源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限购规定:
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北京限购政策
政策的文件往往就是这样,让人看了云里雾里,接下来就为大家解读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本市户籍认定包含哪几类:
1、本地户口。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
3、现役武警家庭。
4、持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此四类被认定为北京市户籍家庭,那么恭喜你,你有两套购房资格。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非本市户籍家庭,如果想在北京买房,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暂住证
2、本市没有住房
3、连续5年(60个月)以上(含)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以上条件你都满足,那么你就拥有了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问答时间】
1、有的网友问,如果我补缴社保是否可以呢?
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市住建委重申:非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2、有网友问,我缴纳个税是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还是要连续60个月?
在2017年3月22日之前,你确实可以1年缴纳一次,连续5年,也有购房资格,但这以后北京市严格了购房资格的审核要求。
让我们看下,购房资格审核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的标准:
按照公告规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本期探讨话题:我是如何取得北京购房资格的?欢迎广大网友留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