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这一刑事犯罪在最后的量刑过程中,是会根据其诈骗金额来进行刑事处罚的认定的,而数额越大对其的刑事处罚就会更加严重,这是刑事法律早已规定的!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网络诈骗200万属于数据特别巨大,在十年以上量刑,具体判刑多少还要结合具体案情予以判断。
网络诈骗30万属于数额巨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张某告诉李某:“我能够帮助你的儿子进入北京大学读书,但需要给我300万元进行运作”。李某信以为真而向张某支付了300万元。最后查明,张某获得的300万元被其挥霍,本案当中,张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对诈骗罪的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了如下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关于诈骗判几年,主要看诈骗的数额,如果诈骗的数额一般,比如刚刚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就是在基准刑,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范围内判刑,但是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则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诈骗三万到十万才属于数额巨大,所以诈骗两万只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