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左”又“让右”,不知道看到标题时大家懵了没有?这车究竟怎样开呢?其实这两个规矩都是无交通且无标识的情况下需要恪守的!因此,许多司机都曾在这上边栽过跟头!
“右转让左转”和“让右准则”
是怎么回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看完交通法规
大家还有些迷惑吧?
小编就从第2条说起!
“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因为国内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行。如果因此两车发生事故,左侧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指的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如果两车因此发生事故,左侧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图中黄车负全责。
“右转让左转”
所谓的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由于左转的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车辆不让左转车辆先行,那么左转车辆就会停在路口中间较长时间,从而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所以,从大局考虑,右转车应该让左转车先行。
交规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右转车没有让行而和左转车碰撞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右转车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让行
还有几个地方需要强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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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借道车 PK 无障碍车
开车在路上,难免会遇上维修路段。如果是双向车道,则有障碍物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物的一方先行。
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障碍车辆已经行驶到一半接近障碍物,则无障碍的那一方应降低速度或停车让行,最好等其通过后再进入。
02
“会车先行” 与“会车让行”
在路面狭窄的道路上行驶,会车时应该根据指示牌进行让行或先行。
03
让主路车辆先行
进入主路时要减速,若此时主路有来车,应该避让,待其通过后再进入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