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要退休的应该是女同志,且为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如果你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符合退休规定,又是在自己的户籍地退休,目前在大部分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足当地医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一般补缴几万元很常见,也很正常。如果想在非户籍地退休,就很不好说了,不一定允许,各地什么情况都有。还有一点,现在可以,不等于将来也可以。要看你退休时的当地政策。
比如北京地区,本地户籍可以一次性补足,外地户籍人员只允许医保缴费满10年的人一次性补足。因此,要在哪儿说哪儿的话。不清楚当地政策的朋友,可拨打当地人社热线12333,对照自己的情况咨询确认。
其实,遇到这种问题的朋友不是少数。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一次性补缴医保,答案因地因人而已。有的地区能,有的地区不能。同一地区,也可能有的人能,有的人不能。因为我国的社保落地政策,是省市区县级统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统筹,所以在哪儿退休,就要按哪儿的规定来,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大多数朋友都很清楚养老保险历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至少要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但也许不知道还可能会有附加条件。如在外埠退休人员需满足在准退休地初次参保时,男不满50岁,女不满40岁的规定。如有的地区还要求必须连续缴费,不能中断,否则需要补缴。如有的地区要求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N年,否则不能激活视同缴费年限。
也许不少朋友并不清楚,养老保险退休和医疗保险退休是两回事。而且医疗保险退休要求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也是两回事,各地规定也不同。上海男女都是15年,杭州男女都是20年,大部分地区女同志20年或25年,男同志25年或30年。
另外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大家都很清楚,是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正式的连续的工龄。所谓正式工作,指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的连续的有人事档案佐证的工作经历。
绝大多数地区也认可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但由于各地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得晚,所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窗口不一样。至少2000年以前的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的连续的有人事档案佐证的工作经历是可以被认同的。但也有前提,现阶段,各地一般都要求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是不可以办理退休的。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等于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如有断缴,可前后合并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符合退休规定,可办理审批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可参加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有的地区还有地方补贴,取暖费等待遇。身后都有各地不同标准的丧葬费,抚恤金则不一定。
医疗保险缴费符合退休规定,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费用,只需按月缴纳大病统筹费用,即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有医保个人账户的,还可定期返钱,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如北京地区70岁以下,每月返97元,70岁及以上,每月返107元。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向高龄人群倾斜。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报销比例高。高龄退休人员比低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高。
有的地区允许一次性补齐,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有的地区不允许一次性补齐,而允许继续缴费,直至交满最低年限,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报销待遇。有的地区允许参保人自选,二选一。
有些朋友看到现在退休时,大多数地区都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但大多数地区都允许补缴医疗保险。就想当然地认为将来也会如此,到时候再说,因而不重视自己的医保缴费年限的积累,不按时连续缴费。我认为这种做法是愚蠢的。
(1)补缴成本高,要缴纳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
(2)无法享受补缴期间的医保报销待遇;
(3)将来有风险,有可能遭遇逐步收紧的补缴政策,直至不允许补缴。
友情提醒:如果有补缴的机会,一定要珍惜。实在没钱不,实在补不起的,就退一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吧,缴费负担轻,一年100~700多,各地标准不同。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终身缴费,保终身。虽然报销待遇不如职工医疗保险,但也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毕竟老年人更需要医保,做救命符。有了医保,就有了一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