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正式开通。
据新华社,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自12月1日起,北京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共济需职工和指定的家人完成备案,添加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共济对象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备案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记者了解到,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
值得注意的是,尚未完成备案的市民,将不能在支付页面中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参保缴费,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官方网站线上办理备案。
此外,北京市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保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1月起已进入集中参保期,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第一步:输入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第二步: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后完成登录,登录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认证。
温馨提示:请通过参保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若手机号有误,请联系参保单位或社保所修改手机号后再进行实名认证操作!
第三步:阅读承诺书,左下角打勾,点击确定即可。
第四步:点击“我要办”,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点击“添加共济对象”。
第五步:填写相关信息,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备案。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