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日电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下称“北京医保局”)官方微信号2日下午发布关于“异地就医”的热点问题解答提到,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已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北京医保局答复称,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持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保所或参保学校,凭《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否会影响报销?北京医保局答复称,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医保断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北京医保局答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医保断缴后,参保人员则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办理,异地就医相关费用也无法报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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