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工龄越长,退休以后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就会更高,真的是这样吗?如果单纯的来理解这句话,当然是没有毛病的,因为你的工龄越长,你的工作年限也就意味着更长,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自然而然也就会更长了。根据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自然是可以获得一个更高退休养老金的待遇。但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这里面还是有很大的问题。他的问题就在于你的工龄,并不完全100%等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些人在国营企业单位工作,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他的工龄就是完全等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来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自然而然对应工龄越长,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一个40年工龄的人,他的养老金一定会超过20年工龄人的养老金待遇,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国有企业单位的工作,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市场主体其实是由民营企业单位组成的,因为80%的企业单位都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所以说大部分的人群退休,它实际上是通过民营企业去退休的。但是有相当一部分的民营企业,可能并不会完全的根据员工的工龄,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工龄虽然很长,但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却很短。
有些人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的时间,按照正常的思维来考虑,它依然能够拥有几十年的社保缴费。但最终的结果办理退休的时候,甚至连一年的养老保险缴费都不存在原因,是原工作单位就没有给他建立相应的社保缴纳,而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到了退休之前才明白过来。这种情况你能说他工龄越长,养老金待遇水平更高吗?肯定是不可以的,虽然工龄很长,但是几乎是没有任何养老金待遇可以领取的。
所以说所说的工龄。一定要完全等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包括视同工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视同工龄是能够正常来认定的,只要你能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都是可行的。最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我们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实际上是跟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工龄,大致是等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要是参加一年的工作,就应该由工作单位来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但是有些单位他没有这样做,所以就造成了一定的问题存在。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核实自己的养老保险是否正常参保,如果没有正常参保,就一定要要求原工作单位及时的来弥补养老保险的缴费,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也是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这是属于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企业单位也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我们应该要注重这样的一个维权意识,将来就不会造成养老金缺少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