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近日,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自9月起,北京个人医保账户实现定向使用,不再可取现使用,但9月1日前个人账户资金今后仍可自由支取。
8月23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本人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今年12月1日起,参保人还可以用医保个账余额为享受北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在支付时,应确保账户能足额支付。
此外,根据政策调整,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同步降低。即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与其起付标准保持一致,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北京普惠健康保”再进行赔付,健康人群赔付比例80%,特定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40%,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支出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新一年度的“北京普惠健康保”已在紧密筹备优化中,预计在第四季度择期上线,集中参保期结束后,保障于2023年1月1日零点即时生效。
编辑 李铮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