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利率下限。
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单来看,本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一方面是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减轻居民首付负担。另一方面是化解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房贷利率的利差问题,减轻居民债务负担,减少居民提前还贷行为。
●哪些贷款可申请?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如何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怎么调整?
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商业性房贷
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统一
首套20% 二套30%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
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分别不低于20%和30%。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