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现行的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发达国家都曾建立起类似LPR的报价机制,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的参考,在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原有的LPR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市场化程度不高,未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改革后,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将更加明显。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中期借贷便利期限以1年期为主,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
总之,LPR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同时,对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来说,LPR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市场利率变化和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从而做出更合理的贷款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