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房产证上轻易别写夫妻俩的名字,不然会吃亏,不太认同他的观点,说说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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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有一个观点是说,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再买房就是第二套房了,这样就首付高,费用高了,不合算。
我觉得应该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观点,认为买房子,只要不写自己的名字,自己就是首套房。
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界定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是以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来界定的。不是按个人名下来界定的。
打个比方,老公名下有房子,老婆名下没有房子,那么再买房,无论用谁的名字,都不是首套房。
有人说,婚前买的不算。也是想法太天真了,不管你什么时候买的,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老公还是老婆,名下只要有房,就不算首套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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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前,老公老婆各用自己名字买算首套房,婚后就是两套房了。
总结一下,婚前老公老婆名下,各有一套房,婚后就不能贷款买了,如果只有一方有房,可以再贷款买一套,如果一方名下有两套,也不能贷款买了。
当然这里还要分,是认房还是认贷,还是房和贷都认,下一篇再分享
你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或者说你现在有几套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