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私信:坐标青岛,因为个人身高问题,近几年来相亲一直不顺利,直到去年遇到一个情投意合并且不在乎我身高的女朋友,所以非常感动。俩人认识已满一年了,后来双方都见了父母,各自都比较满意,于是就顺利地进入谈婚论嫁阶段,但是最近因为买房的问题,俩人经常闹矛盾,女朋友意思是我家出首付(大概七八十万),结婚后一起还房贷,但房产证上必须写上她的名字,我和我的父母都很难接受,主要考虑是首付款巨大,如果直接加上她的名字,那就相当于无偿赠了一半首付给他,万一后期不幸离婚,女方稳赚不赔。我也理解女人对于安全感的考虑,没关系,首付我可以出大头,她出小的,但是女方父母那边却坚持一分钱都不愿意掏,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这是非常考验人性的问题,女性考虑到安全问题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无可厚非,但男性同样有类似顾虑,当今社会离婚率这么高,而房子几乎是全家人的全部资产了,离婚后就被轻易地被划走,那么,男性的安全给谁给呢?
方案一:
1.建议婚前用首付把房子买了,领完证后,再加上女方名字,这里要注意一定不要在房产证上写明确的各自占有多少比例。虽说房子属于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了,也不代表可以五五分(这点很重要)。
2.首付款建议不要从自己账户打给开发商,而是从父母的账户里把钱打过去,然后先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3.等房产证下来了,差不多也结婚了,此时再加上对方名字。假如结婚时间没多久就离婚了,比如2-5年,一般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会考虑到有无孩子,结婚时间长短,出资贡献等因素。所以结婚没过几年就离婚的,法院就会考虑到你父母婚前给你出的首付就占了大头,女方也就只能分到婚后和你共同还贷的一半和婚内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而已。
方案二:
与父母签一份借款合同,内容如:xx向xxx借款3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并以每年5%的利息归还李刚,否则xxx有权将xx的房产收回。
所以,一旦二人离婚,父母那边起诉儿子归还房产即可。
所以在这里跟女性朋友说几句,不要试图通过这些物质层面的东西要到所谓的“安全感”,俗话说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靠自己,自己才做可靠。无论婚房是否加名,都很难100%保障你想要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