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前夫名下
钱却都是我出的
我的房子
他的名字
当初考虑到孩子
现在说多了都是泪
好担心
房子最后真成了前夫的......
1
Q1
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但考虑到孩子还在上学,就一直生活在一起,没有告诉孩子离婚的事情。离婚后,我个人出资以前夫的名义贷款买了套房子,贷款一直是我在还。现在前夫也开始了新的感情,孩子也大了,打算正式分道扬镳,但房子贷款还没还完无法过户,请问怎么样才能让这套房子以后不会被前夫拿走,签借名买房协议可以吗?
A1:
由于你和你的前夫在多年前已经离婚,即使你们生活在一起,也非婚姻关系。离婚后你用前夫的名义买房,属于借名买房的情形,但借名买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很难保证该房产一定不会被你前夫处置。借名买房,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约定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合同关系。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为了规避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特定购房优惠等情形,而借名买房的,通常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
如果你想要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房,并且不是因为上述原因的,需要签订借名买房合同,在主体适合、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但如果你不能提供你们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就很难在法律上得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支持,而只能另行主张享有房屋出资款的债权。
建议你尽快与你前夫签署借名买房的协议,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且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这样才能保障你的权利。但我国不动产物权是登记主义,现在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你前夫,就可能会存在他拒不返还房屋、擅自出卖房屋、擅自在房屋上设定权利限制等风险,最好的办法是尽快还清贷款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最大可能地规避风险。
2
Q2
小区内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垃圾不清理、冬天不清理积雪、路面坑坑洼洼、业主私自在绿化带开菜园、养鸡养鹅、顶楼私自违建等,许多问题物业不予解决。我们该怎么办?
A2:
关于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的问题,业主们既可以向市房管局投诉,也可以联合起来组成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更换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全体业主聘请的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小区里面垃圾不清理,路面不平整等情形,属于物业公司不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而绿化带业主私自开菜园饲养家禽,以及顶楼私自违建,属于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此外,《民法典》也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和顶楼,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对于已经损害的情形,其他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处理,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问题的,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以上情形,你们小区业主可以先向房管局进行投诉,同时共同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更换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现状进行整改。
3
Q3
我妹夫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当时全款四十七万元购入,但是他只出了七万,剩余由他母亲支付。此外,还有十几万丧葬费、抚恤金和一辆车。我妹夫还有一个儿子,离婚时判给了前妻,现年十六岁。现在我妹夫名下的房子由他母亲居住,我妹妹现在的老房子是她婆婆的。请问现在这个遗产我妹妹能拿多少?怎么分?什么比例分?
A3:
关于你妹妹能分得多少遗产,要先明确你妹夫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以及哪些财产属于你妹夫的遗产。
首先,你需要知晓你妹夫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那么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按照你的描述,你的妹妹、妹夫的父母、妹夫的儿子,都是你妹夫的法定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其次,要确定哪些是你妹夫的遗产。你妹夫名下有一套房子,需要厘清这套房子是你妹夫和你妹妹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结合你的描述,整套房屋都是你妹夫的遗产。如果是婚后购买,则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房屋只有一半份额属于你妹夫的遗产,还有一半属于你妹妹的个人财产。对于车辆也是同样的分割原理。另外,你妹夫是因病去世的,有丧葬费和抚恤金,这部分费用是不属于遗产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对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应优先照顾死者生前对其进行扶养并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可以参照遗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分割。
最后,房屋谁在居住不影响房屋份额的分割,你妹妹居住的老房子如果是她婆婆的,则与你妹妹无关。
4
Q4
2003年,夫妻双方自愿签下的离婚协议书,其间有催过男方办理离婚,可是男方一直口头答应,没露过面。现在2022年了,如果我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如果男方不承认这份协议书,当年也没有登记过离婚,法院会重新分配财产吗?
A4:
凡是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所签的离婚协议均不能生效,如果男方迟迟不愿意办理离婚手续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你们虽然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由于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尚不能生效。而且你们是在2003年签订的协议,现在已经2022年,在这期间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之前协议的内容可能也已经不适用于你们如今的家庭以及财产状况。
如果你想解除该婚姻关系,建议你到法院去起诉离婚,该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但该协议内容可能仅起参考作用。如果你们从签订协议后至今一直分居生活,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另外,不管男方是否认可这份协议,关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可能都无法以当时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需要你们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重新达成一份离婚协议。如果你们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
5
Q5
我亲戚在工地上上班,从二楼摔了下来。在医院诊断为腰椎第二节骨裂,医院诊断需休息三个月以上,不能干活。请问除了医疗费外,我家亲戚还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A5:
你家亲戚在工地上受伤,需要根据你家亲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类型判断如何获得赔偿。
第一种情形,若你家亲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且构成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可以从受到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伤残等级来确定你家亲戚的赔偿金额。
第二种情形,若你家亲戚签订的是雇佣合同或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一般是雇佣关系,可以按劳务纠纷处理,如果雇主对你亲戚的受伤存在过错,则雇主需根据过错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家亲戚可以搜集证据起诉雇佣他的雇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如果达到相应的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因此,你家亲戚可以获得的赔偿,除去医疗费,还有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赔偿金。
感谢值班律师:
王雪薇(江苏南京)
编辑 | 宋歌(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张子亮 郑俊宇
主编 |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