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已经出售的产权房,可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查询,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已售出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并保持信息一致。
2、政策规定,2020年8月1日(含)以后,需要进行租房备案。因此需要提前登陆住建委“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提示:未查到备案信息或备案信息不全的,可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预约申请备案信息复核。
3、提前确认申报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为备案或未认证的可以联系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原学位授予补录或申请学历学位认证。
二、操作流程:
1、注册关联:
-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政府无服务网”——注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登陆----获取单位注册码给到申报者。
申报者完成发起关联申请操作后----用人单位点击通过
- 申报者:“北京通”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注册---人脸识别或银行卡方式达到L3(中级)认证---登陆“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个人登录----做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和诚信承诺---进入“员工选择单位”页面---输入单位注册码---提交--通知单位确认。
(注意:关联操作已经完成,本年度将无法更改)
2、基础信息:
根据显示内容填写申报者基础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同意政府将所填个人信息依申请公开给第三方”这一点上,无论你选择什么,都不影响申报。
3、指标填报:
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各项加分指标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随后预览提交即可完成。(注意:申报阶段内,已提交的积分申请可撤回修改,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在修改。)
4、审核阶段:
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申报者可查看申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只需进入“审核结果异议申诉”页面即可申诉。(注意:如有异议,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无法操作。)
5、结果公示:
在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申报者及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看个人最终积分和排名情况。成功落户的名单将在“首都之窗”公布结果。(注意:公示仅显示7天)
6、成功落户后:
取得落户资格后,可登录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录入本人及随迁子女的调京信息,并在“查看调京进度”页面打印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婚姻凭证(以配偶名下房产获取的积分申报者提供)、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以及与随迁子女有关的申请人婚姻凭证、诚信声明(无档案人员提供)。
注意: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区积分落户窗口提交落户资料,应该填写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人携身份证、委托书及上述材料进行办理。
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