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乃是我国古代最为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其从隋朝诞生以来,历经唐宋两朝发展,到明清时已经高度发达。那么,你知道明清时期,一名学子想要考中进士,要经过多少关的考验,考试过程是什么,考试内容又是什么呢?
童试也称童生试,乃是明清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可以视作读书人的晋升之始。童试主要分为县试和府试两个阶段,如果有幸通过了这两个阶段的考试,那么便可以获得童生的称号,如此才证明你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
1、县试。主要在各县举行,通常由知县主持并担任主考官,由儒学署的教谕、训导监考,考试时间是每年的二月份。考试前一个月,各县会张贴公告,公布具体考试时间,这时考生便要尽快到县衙的礼房报名。
之后,考生便要开始做应试准备,首先要填写“亲供”,其中包括姓名、年龄、籍贯、体貌特征,以及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履历,过继者则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接着,你还要找到与你一同参加考试的四个人,五个人互相结保,一旦作弊便要五人连坐。最后,你还要找到本县的廪生为自己证明,证明你所提供的资料全都属实,如此你才算有了考试资格。
到了考试那天,你要带着提前准备的文房四宝和食物等考试用品,提前到达考场北面的“龙门”,经过“搜子”搜身后进入考场,在点名后领取考卷,并表明自己是由哪个廪生作保的,获得廪生确认后,便可进入座位答卷。
考试通常有四场或五场(由各县令具体确定),第一场考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写的时候要注意格式和字数,不能超过七百字;第二场考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不能有错别字和涂改;第三场考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首二句;第四五场连考,主要考经文、诗赋、经文、姘文。每场考试每隔数日举行一次,前一场考试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加下场,且每场考试录取人数依次减少。
考试全部完毕,由知县对通过考试者进行排名,第一名称为“县案首”,只要没有其他问题,便不用再参加后面的府试和院试,直接获得秀才功名,其余通过者则获得了接下来参加府试的资格。
2、府试。顾名思义,由各府州举行的考试,通常由知府主持, 由府学的教授、训导负责监考,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份。考试的报名和备考与县试基本相同。
考试当天,考生提前抵达考场,卯时一刻在接受初查后入场,在执灯小童的带领下分别前往各个考场,并在考场门口经过仔细的搜身检查后进入考场。与县试不同的是,府试除了考引(相当于准考证)之外,其他东西一律不得带入考场,笔、墨、纸全都由考场统一提供,过夜用的棉被也由考场提供。
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其中《孝经》和《论语》为必选,《礼记》、《左传》至少选一部,《诗经》、《周礼》和《仪礼》三选一,《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四选一。
府试共考帖经、杂文、策论三场,其中前两场各考一天,第三场连考两天。第一场考帖经,考生需要按照要求,将书中的内容默写下来,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力;第二场考杂文,主要包括一些论、表之类的文体,主要考察考生的书法和习作能力;第三场考策论,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时政、吏治等方面的理解和观点。
每场考试,考生都不得出考场,但每天可以休息三次,会有人送来饭食和清水,也可在专人的引导下入厕。要交卷时,考生也只需要拉动身边的小铃,便会有两人过来糊名,然后将考卷放入匣内,并收走笔墨等物,之后考生便可离开。
每次府试通常只录取数十人,分为甲、乙两等,其中前十名为甲等。同样的,府试第一名的“府案首”,也是直接获取秀才功名,而不必参加下一级的院试。
通过了县试和府试之后,考生便获得了“童生”的称号,这即表明考生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同时也证明考生获得了正式参加科举的资格,可以进一步参加由省一级举办的院试。此外,童生还有一些其他特权,例如诉讼时不用跪拜,婚丧典礼时可以和官员同桌而食。
院试是指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而得名,同时又因各省提学官称提学道,故也称“道试”。
1、院试。主要指的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清朝为三年两考),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皆可参加。
院试的报名、填写履历、廪生作保的过程基本与府试、县试一样。通常由各省学政在省内各府州轮流举办,各府州的童生就近参加考试。
考试时,学政亲自到考场外点名入场,考生必须经过全面检查,然后到指定座位。点名结束后,升炮封门,学政坐大堂亲自写试题,主要考八股文与试帖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然后由文书用二尺高一尺宽的纸写成大字,贴在木牌上面,擎游供考生看,考生看后将题目抄下立即作文。题为八股文章一篇,题目限在四书以内,同时还要做一首五言六韵试帖诗,当日午后三点交卷。
考试分为正试、复试两场,为防止作弊,通常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来评卷,第一场考试的录取人数为最终录取秀才的一倍,第二场考试再筛掉一半考生。通常情况下,秀才录取名额根据各地经济文化不同,各县录取人数从数人到二、三十人不等,由于名额有限,因而在古代,白发苍苍却仍为童生者比比皆是。
两场考试后三天发榜,通过的考生便获得了“生员”称号,即获得了进入府学、县学学习的资格。生员俗称秀才,如此便算脱离了平民阶层,拥有了一定特权,例如受免丁粮(免役税),又如司法特权,上堂不必下跪等等。
明朝嘉靖年间曾在三年内举行了两次府试,全国一共录取秀才4万余人,平均每个县录取13人,而每个县参加考试的,却多达两百人以上,也就是说录取率还不到十分之一。
2、岁考。秀才功名并非终身制,还要经受三年一次的学政考试,也被称为岁考。各省学政三年一任,通常在到任后的第一年组织科考,考试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八股文章一篇和五言八韵诗一首。
岁考之后,秀才便被划分了等级,按成绩被分为三等,其中成绩最好的被称为“廪生”,由朝廷按月发放粮食,成绩更为优异者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获得进入国子监读书的资格;第二等的被称为“增生”,朝廷虽不再发放粮食,但也可以获得奖赏,“廪生”和“增生”都有名额限制;三等的被称为“附生”,指刚刚获得入学资格的生员。至于没能入等的,可就要被剥夺生员资格了。
3、科考。考取秀才之后,如果想要接着参加下一级的乡试,那么还要经历一次科考。通常在乡试前举行,考试成绩会被分为六等,其中第一等、第二等和第三等的前三名获取参加乡试资格。后三等非但没有了考试资格,而且第四等还要接受挞责;五等的要降级;第六等的最惨,还会被剥夺生员资格。通过科考获得乡试资格的,大约占生员的百分之十左右。
题外话:县试、府试、院试的第一名都被称为“案首”,如果三次考试都是案首,则被称为“小三元”。
乡试又称大比、秋闱,由皇帝钦命的主考官前往南北直隶及各省省城主持,凡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经科试合格者皆可应试。虽然生员原则上只允许科试第一、二等和三等前三名参加,但实际上通过录科、录遗(相当于由学政主持的补考)通过者,也都可以参加,但身世不够清白或父母丧事未满三年是不允许参加的。
乡试分为两种,其中“常科”每三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八月份举行,因考试时间固定,因而不再提前通知;另一种则是“恩科”,是指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由朝廷临时增加的考试,这种则会由朝廷提前通知。
乡试由朝廷委派翰林、内阁学士前往各地主持,各地布政使衙门则要抽调官员负责具体事项,其中在考场内办事的称为内帘官,主要负责监考和阅卷,例如主考、房官、内提调、内监试、内收掌等;在考场外办事的则称为外帘官,主要负责管理考场的事务,如监临、外提调、外监试、外收掌、受卷、弥封、誊录、对读等。
到了每年八月初六,由朝廷派遣的正副主考,以及地方抽调的官员们开始入闱,先举行入帘上马宴,内外帘官都要赴宴。宴会之后,内帘官进入考场内分配好的处所,监试官封门,此后内帘官便不再外出,且内、外帘官不相往来,有事只能在内帘门处交谈。
乡试共有三场,每场考三天,而且三场考试都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即八月初八日、十一日、十四日进考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考生们进入考场时要经过严格的搜身,然后按次序进入自己的考棚,然后便会锁门,不再允许出入。考棚又叫“号房”,是贡院之中一间间独立的小房间,是考生在考试期间答卷、吃饭和住宿的地方,也就是说每场考试的三天之内,考生们的吃喝拉撒睡,都要在号房内完成,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的条件很简陋,通常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做桌子,下面的做椅子,想要睡觉时,则将两块木板拼起来做床。此外,考棚里还会为考生准备一盆炭火、一支蜡烛,炭火即可用来取暖,也可用来做饭。
也正因此,乡试的监考通常较为宽松,监考官只负责查看考生是否作弊,除此之外,无论考生在号房里做什么,监考官员都不会过问。
乡试的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策问为主,同时也考察考生的写作和思想问题,主要包括考生对于《四书》、《五经》的熟悉程度和理解程度,考生对于诏、判、表、诰等文体是否能熟练运用,同时还会抽取当时的时事政务四五条,要求考生结合经学理论发表议论或见解。需要注意的是,从明朝中期开始,策问便要求考生严格按照八股文的形式书写。
考试完成后,通常会在当年九月上旬或中旬放榜,这个榜也被称为乙榜,又叫乙科,因彼时正值桂花飘香,故而也称桂榜。凡是成功上榜,便是考中了举人,俗称孝廉,其中第一名被称为解元。
明清乡试录取的人数,通常由朝廷按照各省人口和文教情况分配,通常从数十名到一百多名不等,每次乡试全国录取总额约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按照统计,明朝成化至嘉靖年间,全国乡试录取率维持在4%上下,而隆庆以后的录取率在3.1%左右,就录取率而言,举人可以说是科举中最难的一关,因而也有“金举人、银进士”之说。
当然,举人虽然如此难考,但考上之后的待遇却同样是质的飞跃。举人除了拥有秀才所拥有的待遇之外,其中经济层面最实惠的待遇便是免税权,即举人名下土地可以豁免皇粮国税,如此一来便会有百姓或乡绅主动将土地投效到举人名下,从而获得免税权,于是举人一跃便可成为地主。
政治层面最直接的便是入仕权,考中举人之后便等于拥有了做官的权力,虽然只是候补官员,但运气好点还是能够外放个七品知县,即便运气差点只能混个县丞、主簿等佐贰官,那身份地位也已经是大为不同,毕竟已经等于成为了统治阶层。
会试通常在乡试后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办,因在春天举行,故也称春闱,又因多为礼部主持,故也称礼闱。明清两代于京城东南方向建有贡院,专用于举办会试,届时全国举子共会一处、比试科艺。
会试主考官通常有两人(清朝为四人),通常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六部尚书以下,副都御使以上的官员充任。另有同考官多人(明初为8人,后有所增加,最多时曾达20人),多以翰林充当。
原则上,只要考中了举人,便拥有了参加会试的资格。但在清朝时期,为了防止考生或考官舞弊,又增加了磨勘和复试两道程序,磨勘便是在乡试放榜后,由主考、监临、布政使、知府等对中举考生的试卷进行勘验;复试则是在会试之前,由朝廷对各地举子的学识进行一次考察,要求所有举子在会试前的二月初十抵京,二月十五日开考,通常只考一文一诗,其中前一二三等准予参加会试,第四等要罚一科或一科以上,不列等者则要废黜举人身份。而如果因为路途遥远,没能按时参加复试,那么非但不允许参加会试,而且还要在会试结束后,再进行复试。
会试同样分三场举行,每三日一场,分别在二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举行(明清略有不同),与乡试一样,同样是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大同小异。
考试完成后,经过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通常会在该年四月份放榜,因时值杏花绽放,因而也称“杏榜”。会试的录取人数不定,明朝通常在三百名左右,清朝则在百余名至三四百名不等(雍正八年最多为406人,乾隆五十八年最少为96人),整体录取率约为9%。
经过会试,考中者均称贡生,第一名称会元。此外,明清时期还会在正榜之外再列副榜,虽说录入副榜者没有参加殿试得中进士的机会,但也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低级官职,或直接收入国子监为监生,从而获得一定俸禄。
虽然会试之后还有殿试,但到了明清时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殿试仅做排名,而一律不黜落。也就是说,只要考中了贡生,那么基本已经成为了进士的一员。
为了防止作弊,在正式殿试之前,还要进行一次复试,在紫禁城的保和殿举行,算是对贡生资格,即参加殿试资格的一种确认。通过复试的考生,便可参加接下来的正式殿试,通常在会试同年的四月二十一日举行,地点同样在保和殿。
殿试只考策问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道,殿试当场由皇帝圈定。考生自黎明抵达皇宫,经过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然后颁发试题。答题不仅要严格按照八股文,书法也要求必须采用馆阁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
殿试只进行一天,日暮时分交卷,经受卷、掌卷、弥封等手续后统一封存。待阅卷日,考卷分别交给阅卷官八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然后选出考卷最优异的十份进呈皇帝,由皇帝亲自确定最终排名。
经过殿试后,录取之人共分三个等次,其中一甲共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约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一,称“进士出身”,二甲头名称“传胪”;其余人为三甲,称“同进士出身”。
考生名次确定后,由填榜官填写发榜,这个榜称为甲榜,所谓的“两榜进士”,便是对乡试乙榜和殿试甲榜的统称。
放榜之后,皇帝还会御赐“恩荣宴”,所有考官和上榜进士皆前往礼部参加。宴会之后,便开始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其中一甲三人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至于二三甲的进士,明清略有不同,明朝时会在其中选择长于文学及书法者,进入翰林院或六部观政(相当于实习),其中翰林院的称庶吉士,六部的称观政进士;清朝雍正以后,则要经由皇帝在保和殿举行的朝考,择优选择庶吉士。这个过程也被称为“点翰林”。至于没能留在京城的,则分别发放各部担任主事,或分赴各地分别任职。
明朝英宗以后,翰林便已经成为了朝廷的人才储备基地,时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之语,因而庶吉士又被称为“储相”(一甲三人自然也算),在官场上是具有一定优先提拔资格的。
以上便是明清时期科举的全过程,从考取童生开始,到最终高中进士,对于每一位学子而言都不是一条简单的路,其中既有满头白发的童生,终生难以考中秀才,同样也有二十余岁便高中进士,进而闻名天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