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没有继承权呢?其实,没有继承权也可以说成是继承权丧失,它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权丧失的情形,还包括继承权受剥夺的情况。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这些人。一起来看。
1.有篡改或故意毁坏遗嘱行为的人。虚构遗嘱就是打着被继承人的旗号制定虚假遗嘱。更改遗嘱就是更改被继承人制定的遗嘱中的内容。损毁遗嘱就是被继承人所制定的遗嘱被销毁。
虚构、更改或是损毁遗嘱造成影响的程度可以决定继承人是否还具有继承权。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甚或遗嘱难以执行导致遗嘱无效,却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
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很多被继承人稍微懂一点法律的,都会去找律师来公证,以确保遗嘱有效。如果遗嘱公布后,被发现继承人又篡改和毁坏遗嘱行为的,一经查证,则该继承人立刻丧失遗嘱的继承权。
2.曾有过遗弃或是虐待被继承人的人。如果说杀害老人的比较不常见,那么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可以说就常见多了。有的没有良心的儿女觉得生病的老人活着是一个大拖累,渐渐丧失耐心。
于是,就不好好对待老人,甚至希望老人在慢性折磨中自己死去。好在老人死后迅速继承财产,这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也将丧失继承权。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绝对丧失继承权)的人。有些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或者说早日进行遗产的分割,就会动一些歪心思,比如说杀害被继承人,尤其是生病住院的老人。
一旦继承人起了歹心,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为了尽快得到遗产而杀害被继承人的,那么该继承人将会被依法剥夺继承权。
4.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并且还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