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干同样活,年终奖和工资不一样,没有同工同酬可以告他吗?——网友如是问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只要工作内容一样,付出了相同的劳动力,应该要同工同酬。但是现实却相反,不仅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和福利甚至低得可怜。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存在天然的区别。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正式员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劳务派遣多见于事业单位、国企、大型民营企业,所设的都是基层岗位,可替代性高。所以劳务派遣多是作为临时性质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员工出了错,用人单位可以马上要求劳务公司派一位新人来代替。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特别指出,同工必须同酬。
可能大多数人认为,同工同酬就是一样的岗位,拿一样的钱。但是展开来讲,同工同酬有三个条件:
1.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要一样;
2.在一样的岗位上,员工付出的工作量是一样的;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的业绩要一样;
正是大家对同工同酬的“工”字有不同的理解,才有了对同工同酬的争议。所以同工同酬适不适合自己的情况,大家还要先考虑清楚。
依据前文的法律法规,企业没有实行同工同酬,我们当然可以告企业。但是该告谁呢?工资是劳务公司发的,劳务公司凭什么要发用人单位一样的工资呢?对于劳务公司来说,又不用做到和用人单位同工同酬!其实,关于这一点,也是有法可依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简单地理解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务公司,没有按同工同酬支付我们的工资,我们可以两家一起投诉,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大家注意法律条款中的用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这个词很关键。就是说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核实情况,并予以处罚,这个途径省时省力还省钱。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我们再寻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之所以会选择劳务派遣这样的用工方式,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省钱。如果劳务派遣和正式工享受一样的待遇,用人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1.同工同酬,真的合理吗?
比如都是流水线上的工人,一位是有5年工龄的正式工,一位是上个月刚来的新人,一样的薪酬,很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使这满足了同工同酬的三个条件。
2.劳务公司赚差价
最最重要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中间有一个劳务公司的存在。劳务公司从哪里赚钱,简单地说就是赚差价。用人单位给10块钱,劳务公司扣下2块钱,给劳动者发8块钱。
如果劳务公司要给劳务派遣发和正式工一样的工资,用人单位要给劳务公司多少钱?是不是算起来,花的钱比正式工还要多了?如果成本这样高,哪家员工愿意用劳务派遣呢?
3.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
另外,在2013年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对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做过解释,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发给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各种补贴、过年过节的各种礼品,不用一模一样,不用同等待遇。
4.各地解读不一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同,导致对“同工同酬”的解读也产生了区别。就比如拿员工福利来说吧,福利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现金。按人社部的说法发福利,可以区别对待。如果发的是现金福利呢?可以区别对待吗?
按有些地方,如深圳就规定现金福利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既然是工资的一部分,是不是属于同工同酬的范围呢?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同工要同酬。企业不按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薪资是违法的。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第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
但是在现实的大环境下,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是很难做到同工同酬。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了获取公平报酬的法律保障,但是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也会相应上升,正式员工的稳定性和优越性也会受到影响。
可以说劳务派遣和劳务公司诞生的基因,就是同工不同酬。所以如果希望同工同酬,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找一份正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