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叫人民法院。从理论上说,去法院打官司是不需要找关系也不允许找关系的。
人们都痛恨托关系、走后门,但试问有几个人在遇到事的时候,不想着托关系、走后门呢?不托不走,是因为无关系可托、无后门可走而已。
现在管得严,公职人员的待遇普遍都不低,一旦被查,付出的代价太大、成本太高。所以,打官司托关系如今在实践上也不太可行了。
不能托关系、走后门,是不是打官司也不需要花钱了呢?
回答是不是的,托关系走后门的钱不用花了,但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如果请律师,律师费也是要付的。
那付多少,怎样付呢?
首先说诉讼费。诉讼费是法院收的,上交财政,入国库。诉讼费和法官的收入没有直接关系,一个法官即使不审案,没收到诉讼费,他也有工资。
有人会说,既然是人民的法院,那么人民去打官司,不能不收诉讼费吗?
不能。一方面,诉讼费是国家财政的一项收入来源。另一方面,收取诉讼费可以防止滥诉。
如果不收诉讼费,打官司都免费,那么就会产生是事不是事的都去法院打官司,反正不花钱,法院的大门都会被挤爆。实际上,现在法院的案件就很多,据说有的法官一年要审几百个案子,有时候一天就要开好几个庭。
再说,人民是个整体概念,单个的个体和人民不能等同。
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相关人员出庭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中最基本的收费,按照案件涉及的钱数,按比例分段计算,不同的段位收费比例不一样,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大致按2%预算就可以了,金额低的在2%的基础上加一点,金额高的减一点。有一种诉讼费计算器,可以在网上找到,输入案件涉及的金额,就可以计算出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的金额。
2、申请费,包括保全费、执行费以及其他申请事项,这个费用也可以用诉讼费计算器计算。
3、相关人员出庭的费用,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这个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支出,具体金额不固定,有的案件可能没有。
诉讼费在立案的时候,由原告预交,最终结案时由败诉方负担。
情况特殊的,比如经济困难或者特殊群体,诉讼费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这里的缓交是指先不交,以后要交;减交是不用交那么多,少交点;免交就是不用交了。
诉讼费,是打官司必须要缴纳的费用,省不了的。除了诉讼费,再有一项费用就是律师费了。
不请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不用交律师费,正常聘请律师应当交律师费。
律师和法官不同,法官是国家公职人员,他的工资和其他补助、待遇,都由国家财政负担。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费是律师的唯一收入来源,律师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全靠律师费。
有人说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这要分怎么说,不同的案子,律师可以代理原告,也可以代理被告,但在一个案子里,律师只能代理一方。说“我找的律师让对方收买了”,这种可能性极小。律师都想帮人打赢官司,这是荣誉、信誉、声誉问题,该赢的官司给人打输了,以后还怎么混呢?即使和对方律师认识、关系很好,到了法庭,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也会拼斗一番。
除非你没交律师费、没交够律师费,或者你不听律师的,而律师又是个不负责任的货,律师都会竭尽全力的帮你。当然,你找的律师水平差,另当别论。
律师费收多少,怎么收?各省(市)司法厅和财政厅都制定了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和诉讼费的收取办法一样,按照案件涉及的钱数,分段按比例计算。但律师费的比例明显要比诉讼费高2-3倍,道理很简单,国家财政主要不靠诉讼费,律师生存则全靠律师费;打官司必须交诉讼费,请不请律师,交不交律师费当事人自己决定。
千万不要以为律师都很挣钱,和其他行业一样,有挣钱的,但是很少,大部分的律师,别看西装革履、人五人六,其实他在收入上甚至还不如的哥的姐或快递小哥呢。
除了诉讼费和律师费以外,调查取证、立案、开庭,可能会产生调查费、材料费,去外地的会产生交通食宿费用。
大体而言,打官司要花的钱,一般可以用官司涉及的钱数作为为基数,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估算:
1、只打一审、不请律师的,按2.5%估算;
2、一审二审加执行,不请律师的,按5%估算;
3、打一审,请律师的,按8.5%估算;
4、一审二审,请律师的,按14%估算;
5、一审二审加执行,请律师的17%估算。
对于官司不涉及钱数,或者涉及的钱数低于10万元的,不适合用前面的方法进行估算。这种情况,不请律师,一审诉讼费大概介于10-2000元之间,请律师就有点尴尬了,律师费一般有个起价,最低怎么也不会低于5000元,而且不会有浮动空间,即使一分钱不涉及的案子,请律师,也要交这么多的费用,这种情况最好还是不要请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