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