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抵扣后开票方误操作将该发票作废,已认证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要退回开票方吗?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的作废条件作废发票,销售方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未按规定作废发票处理,不应要求购买方退回已作废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
2、2019年取得没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税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收到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的发票,发票备注栏没有填写,这样的发票合格吗?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4、单位报销业务招待费用的发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单位报销业务招待费,需要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还要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点,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差旅费报销单内容要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与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与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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