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位地方财政人士,近期监管部门已向地方下达了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随同下达的还有提前批一般债额度。此次申报的专项债需求规模,要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分配本地区额度的3倍左右把握。发行使用方面,监管部门要求,提前批额度明年1月份启动发行,争取明年上半年将债券资金使用完毕。另据了解,多个省份获得的提前批额度相比2022年明显增长。2022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为1.46万亿,考虑到诸多地方额度出现增长,2023年提前批额度有望超过1.46万亿。
一、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与以往比有什么新的变化?
1.发文的主体有变化,项目成熟程度的要求或将提升
2020年、2021年的专项债申报通知都是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今年(2022年)是发改委发文,发改委对产业,对规划,对项目的敏感度更高,论证也更充分,所以,2023年的专项债项目方案与可研的编制质量要求将会有所提升,在项目入库的源头审核方面或将更为严格。
2.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窗口期将近一个月
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不超过当年新增限额的60%。实际操作中,每年末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总额度的40%-50%。本次2023提前批,预计一季度就可以发行,资金也基本上可以到位。
3.用好“三个优先”,把握好“三个尽量”
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所以,项目应符合十四五规划,项目应纳入省市重大项目,项目应至少取得初设批复。
4.已申报过的项目没发行成功的可以继续申报
(1)2022年列入清单的项目,但没有发行成功的项目,仍可再列入2023年的清单;
(2)2022年被退回来的项目,2023年仍可以申报;
(3)包括申请过专项债用于资本金的项目,没过的,也可以继续再申报;
(4)项目申报的总额度,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分配本地区额度的3倍左右(2.5—3.5)把握。
5.专项债资金投向增加两个领域
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增加了新能源,新基建两个领域;
6.专项债用于项目资本金增加三个领域
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增加了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个领域。
二、专项债申报的条件
申报条件:
1.专项债项目必须符合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
2.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
3.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4.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5.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
6.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资金需求;
7.项目前期立项的各项手续已完结,呈报的资料,填报的信息,前期项目的批复完备齐全。
三、专项债支持领域
1.聚焦短板领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专项债券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
2.聚焦重点方向:
(1)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
(2)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城市配电网)。
(3)农林水利。农业;水利;林业。
(4)生态。环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5)社会事业。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
(6)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9)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10)新能源
(11)新基建
3.聚焦重点项目:
(1)加强对地方的指导,要求地方储备项目应当属于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实体政府投资项目。
(2)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项目,以及纳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
(3)储备项目必须成熟可行,各地区要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已取得立项批复、当年内具备开工条件且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拉动有效投资。
(4)投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各地区要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等合理提出分年度资金需求。
四、专项债申报的流程
1.项目筛选及论证阶段
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同级财政、发改委申请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初步策划方案
(1)项目是否属于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
(2)项目是否存在2023年负面清单所列举的情况;
(3)项目收入的预测是否完整、合理、准确,其产生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
(4)项目收益与融资本息之间原则上满足覆盖倍数1.2倍的要求。
2.项目初审阶段
完成基础资料,入储备库。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
(1)编制项目建议书,获取项目建议书批复;
(2)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分析”一节应满足专项债券对项目收入成本测算的严格要求;
(3)填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在“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上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并协助发改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信息。
(4)在项目可研批复后,编制“一案两书”,并上传至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一案两书”指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
3.项目发行审核阶段
资料审核通过,进入发行库,待发行。各省财政厅对发行文件进行审核,着重对《可研报告》与《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
各省财政厅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后正式发行,审批程序审核事项清单如下:
4.专项债项目存续信息公开阶段
发行成功后,进入存续库。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截至上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五、如何做好2023年专项债项目策划工作?
1.应优先选择当地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和市级重点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支撑作用。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政府及其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管委会),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为政府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要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成熟可行。各地要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是已经取得立项批复、年内具备开工条件且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从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进度看,可行性研究是否深入、征地拆迁是否完成、水电接入和市政配套是否齐备、建设方案是否科学,是制约债券资金拨付快慢的重要因素,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提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努力做到项目储备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
3.充分论证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储备项目必须满足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应当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即项目必须要有收益,且能够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实践中,本息覆盖倍数把握标准为1.2倍以上)。不得将没有收益的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4.专项债项目要规避负面清单,列入专项债券负面清单除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房地产相关项目、产业项目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以主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