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是职场人士的日常工作,展示的是基本的职业能力。常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说的就是人字、人文合一。你的公文写作能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你的职业能力、职业态度。
作为一位长期与公文打交道的职场人士,本人于此就大家公文处理中容易犯的错误及不规范行文,作提点:
一、未经培训,容易犯错
(一)发文字号
采用六角括号“〔〕”括入,非“[ ]”,未规范学习过公文处理的人,十有八九会犯此错误。
(二)标点符号
1.请示文件结语:“妥否,请批示。”非“妥否?请批示!”
2.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月、日数字之间如需采用间隔符,采用“·”,如“一二·九运动”,非“一二.九运动”。
3.附件标题末不适用标点符号
附件:1.XXXXXXXXXXX
2.XXXXXXXXXXX
附件:1.XXXXXXXXXXX;(错误)
2.XXXXXXXXXXX。(错误)
(三)其他
1.行文中涉及的单位名称,第一次提及时应使用其全称,并在全称后用括弧说明以下使用简称,如“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第二次及以后出现时使用统一简称。
2.成文日期及文件中涉及的日期,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标示,年份应标全称,如“2022年7月14日”,不得采用:“22年07月14日”或“二O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3.公文写作开门见山,简短明快,不得使用不合时宜的套语和寒喧,如“尊敬的XXXX”、“不胜感激”,等等。
二、规范行文其他注意事项
(一)不可或缺的页码
多页文档不插入页码是公文处理中的通病。规范行文,凡是多于1页的文档原则上均应设置页码,便于阅读、查找及装订等。
为节省打印纸张,优化版面,建议在页面设置中采用“奇偶页不同”设置,采用“-X-”页码格式。排版上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公文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二)请示与报告应区分清楚
在公文处理中,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常见的错误,主要有:
1.把请示当作报告
也即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 x x x关于申请采购x x x x的报告》,文件内容为某单位请求单位批准采购事项,属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显然属于请示事项,却错用了报告文种。
2.请示与报告混合型
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 x x x关于x x x x的请示报告》,文中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明显违反了文种不得混用,及请示事项一事一报的原则,延误了机关处理事务的时间。
为避免混淆,简而化之地提醒:凡是文中所提事项须经过发文对象批准方能实施的,采用“请示”文种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