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时评 杨宇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压力,很多劳动者也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企业裁员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用人单位在遇到破产重整、经营严重困难等确需裁减人员的情况时,可以对本单位的人员裁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裁员可以想裁就裁。在稳就业、稳工资的大形势下,裁员会带给企业临怎样的风险?劳动者又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企业裁员不可妄为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图:疫情期间,很多企业裁员面临压力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裁员,就必须要证明他们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便企业职工染上新冠肺炎,单位仍然不可以随意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果随心所欲、想裁就裁,其法律后果就要充分考虑。
为了稳就业、稳工资,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大规模裁员。”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也明确指出要依法规范裁员,防止违法裁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花式解聘难逃法眼
疫情期间,企业日子不好过,员工日子更难。一些用人单位动起了歪主意,企图通过裁员来减少支出,有的集中辞退临近退休人员,有的借助各种理由逼迫员工签订解聘合同,还有的公司通过强制“996”、挑毛病、降收入、精神施压、调岗外派、长期拖欠工资等方式逼员工辞职......
这些现象变得非常普遍,但是用人单位却不知道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例如杭州某科技公司业务主管林某在2月21日被通知复工复产,她当时刚到公司,就和同事们一起接到了裁员通知。一些同事纷纷反对,此时人力资源部却说这次清退的是绩效不合格的员工,不服就去仲裁。林某等人提出仲裁后,公司却说林某工作处理不当导致了公司海外产品下架(实际是受疫情影响下架)。公司的其他部分同事也都被公司以各种原因辞退。有因制作标书有瑕疵导致没有中标的,有上班迟到错过客户洽谈时机的,有违反治安案件案底的,有个人失信记录的,理由五花八门。该公司甚至为此花了几十万元请了大数据公司,对辞退目标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扣发补偿金。
即便背上这些黑锅,劳动仲裁还是支持了林某等人的诉求,拿到了应该得到的补偿离开了公司。
疫情期间,企业也有企业的困难。例如,江苏南通建工为了辞退员工尹某某,以尹某某被涉嫌诬陷诽谤被公安机关调查为由,对其解除劳动合同。2013年,该公司因偷漏税被处以7000万元的罚款;2019年又因偷漏税被处以9000万元的罚款;老板张向阳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等问题被干部群众实名举报。公司怀疑此事与尹某某有关,并在劳动仲裁时提出尹某某涉嫌破坏公司及法人代表的声誉。“本来可以直解除与尹某某的劳动关系,考虑到尹某某在公司服务多年,而且公司确实因为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生产任务确实不足,该解除合同理由充分、真实......体现了公司的温情。”尹某某质证:其遵纪守法、兢兢业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今年他所在的公司生产任务是直线上升;另外自己仅仅是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至今为止并无任何机关认定他存在违法行为。公司借疫情影响,编造生产任务不足的理由辞退自己,为的是震慑其他员工,体现的恰恰是公司的冷漠,而不是温情。
建工公司的提出的相关理由没有达到停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合法证明目的,给尹某某的人格评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和严重的精神损害。2020年7月,南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建工公司这一辞退理由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不予确认,并依法裁决该公司补偿尹某某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16万多元。
疫情期间,类似的案例很多。企业固然有企业的困难,但是随意践踏员工的权益会把员工推向更加困难的境地。
疫情不是裁员的理由
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国家和地方对企业都有帮扶政策出台,特别是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免。
当下,一系列扶持企业的政策红包接踵而至,在贷款、用工成本、房租水电成本上给企业纾困,以避免企业因为现金流问题而裁员、降薪。
在此背景下,如果企业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再去减员,就有涉嫌违反劳动法和骗取疫情期间政策补贴的嫌疑了,因为疫情不是裁员的理由。
以为法律专家指出,如果遇到公司要裁员或公司以疫情为由变相裁员时,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公司协商解决,尽量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沟通,并抄送相关负责人,尽量保留与公司协商沟通的凭证,作为后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明。如因疫情被辞退,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协商解除是在双方均无过错的前提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约定解除是针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约定了具体明确的期限。法定解除分为劳动者行使法定解除权(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和用人单位行使法定解除权(劳动者存在过错),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