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神州优车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条和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神州优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陆正耀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良芸、王培强、李晓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四、对亓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