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消息,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该法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备受关注的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话题也得到了明确回应。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甚至“低人一等”,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
而在最新修订版本中,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这意味着,初中毕业以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分流的局面,将一去不复返。
根据新法,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和震表示,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曾天山指出,受中国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对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
比如,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有数据显示,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
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