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姨年过五十,在企业工作的她一直盼着能早点退休、享清福。好不容易等到了55岁,却因为办理退休的事和单位差点儿闹上了法庭,但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
我小姨在一家私营企业做会计,一干就是十几年。公司的规模一直不大不小,几年前公司竟然从市区搬到了近郊,距离一下子远了不少,往返车程都要三、四个小时。我小姨身体也不太好,工作忙的时候根本吃不消。总想着能早日退休,结束劳碌的上班生活。后来,公司由于经营举步维艰,被另外一家集团公司并购了。有一部分同事的劳动关系转移到了新公司,大部分同事都离职了。我小姨想着反正自己马上要退休了,在哪里干都一样,就和新公司重新签了劳动合同。
去年8月份,我小姨终于达到了法定55岁的退休年龄,正好劳动合同也到期结束了。她主动和单位提出退休的想法。公司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让她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正式离职。
可是,小姨退休的事情却没有了着落。在小姨离职后,公司人事部门迟迟没有到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小姨联系了公司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回应:小姨的劳动关系刚转到新单位一年就退休了,十几年的劳动关系都在原来公司,所以,单位没有义务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另外由于公司里的员工都非常年轻,单位从来没有为任何员工办理过退休手续。让我小姨自己去社保部门办理。我小姨经过多次交涉,对方两手一摊,意思就是这事我们横竖都不会管的!
我小姨去社保部门咨询办理退休的事宜。社保部门说:
如果小姨自己来办理退休,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填写并盖章的转入退休状态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所以,退休不是自己想办理就可以办理的。我小姨又去联系公司,人事部门还是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我小姨气愤地对单位说要是再不给她办理退休,就要去法院告他们。没想到这句话说完,人事负责人竟然还把小姨的微信还给拉黑了。
无奈之下,小姨在拨打法律服务热线之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解决退休问题。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认为: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尽管公司被收购,也只是公司的所有者进行了更换,而公司员工并不会有很大影响。小姨与收购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新公司有义务为小姨办理退休手续。责令新公司的人事部门尽快办理。
小姨本来满心欢喜,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却大失所望。在办理退休过程中,小姨竟然发现自己的档案年龄小于实际年龄。虽然她按照身份证年龄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55岁。但是档案最先记载的年龄小于身份证年龄一岁。
社保部门说这种情况在进行档案核查办理退休时,按照不能双重得力的原则,一般都是以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的。
但这不由单位来决定而是由社保部门来审定的。所以小姨暂时还无法办理正式退休,只能再延后一年办理。
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理退休,应该怎么办?我查阅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一些有用的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及时申报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
养老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国家。那么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均有养老保险申报的义务。如果因为公司拒绝不配合办理员工退休的社保申报,导致退休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公司不仅需要配合办理退休手续,而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实际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的条件,企业却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形。劳动者在此情形下,只好奔波于劳动仲裁机构、法院以及行政机关,请求判定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最后,公司也不得不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甚至还要承担员工因此蒙受的损失。小姨工作的公司虽然被其他公司收购了,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继续存续。所以,新单位理应为小姨办理退休手续。即使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了,公司依然负有养老保险的申报义务。
3、实际中,有些原因也会导致单位不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第一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员工到达了法定退休年纪,
社保缴纳不足15年。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满60岁,女满55岁达到了退休年龄。且社保缴纳达到了15年时,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即使你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没有交够15年,依然无法退休。你可以咨询看是否可以一次性进行补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
没去办理退休申请手续,或没有通过退休核准。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不会自动给你发放养老金。需要办结相应手续。办理了退休申请手续,通过核准的,才能从核准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终身享受。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退休申请,或没有通过退休核准的,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在单位参保的,由单位负责申请办理。个人参保的,由个人申请办理。
第二种情况:人事档案年龄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情况,身份证、户口本和人事档案年龄应该一致(三时一历),但由于各种的原因,有些人的人事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年龄并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社保机构是遵循人事档案记录优先的原则。通常以人事档案记录出生年月日或年龄的材料为准的。
如果人事档案年龄比身份证、户口本的年龄小。虽然身份证、户口本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人事档案还没达到,就不能办理退休。反之,如果人事档案年龄比身份证、户口本的年龄大。虽然身份证、户口本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人事档案达到了,就可以办理退休。
第三种情况:这种情况不是特别常见,但会影响员工办理退休。
如果员工退休的时候社保账户处于不正常状态,比如单位欠费,那也是无法办理退休的。有的单位由于经营问题,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没有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造成员工社保的断缴,会影响员工的正常退休。员工可以与单位沟通进行社保补缴,如果单位不配合,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退休是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谁都不可能在工作岗位上干一辈子。辛苦工作半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顺利办理退休,拿到退休金,安享晚年,是打工者的期盼。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员工也需要了解国家关于退休的相关政策,以便更顺利地办理完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