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公司都会压工资,可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必须是一个月一结的,压多少天工资才算是违法呢?
如果公司特别困难,那么公司压一个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小王是一位工龄10年的老员工,月工资1万元,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到了5月份还没发放3月份的工资,小王本身就有离职的念头,于是,他以拖延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王10万元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什么呢?
公司认为在实际管理中,采用上月的工资放在下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保证足额及时支付工资的一种务实的做法,这种工资发放方式,被全体职工广泛认可,这次公司手头紧,不就拖延了一个月支付工资吗?与压着劳动者工资,恶意故意拖欠不发的行为相比,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
那么二审法院会不会改变判决呢?
二审法院认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小王劳动报酬,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因此法院维持了原判决,驳回了上诉。
法律分析:
拖延工资,这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假如单位存在这种违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函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压员工一个月工资,使得员工的工资不是每月持续发放,明显违反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这样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不断要补发,而且员工可以随时以此为由离职并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怎么理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及时,意思是没有在工资发放日支付。
未足额,意思是少支付了劳动报酬。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资的发放必须按时,否则,就构成无故拖欠。本案中,公司3月份的工资,4月份没有按时发放,而是拖到了5月份才发放,明显违反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所以法院认定公司行为构成无故拖欠。
平时工作中工资压一个月发,这种做法一般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做潜在的法律风险很大的。虽然很多时候员工不计较,公司这次侥幸逃脱,但总有翻船的时候。如果公司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应与员工及时协商取得员工的谅解,避免此类现象发生。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