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说:他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补助等等乱七八糟加下来实际月收入有一万出头,但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却只写了工资2000元/月,这样签订合同会有影响吗?后续如果出现经济纠纷了,想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的话,公司会按照2000元/月补发工资还是按照1万元/月发放?
其实上述网友的情况并非个例,甚至可以说在民营企业中,是极其普遍的一个现象,绝大部分民企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都远远低于其实际收入,那为什么企业要这么做呢?
企业之所以这么做,无非两个原因:一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规避社保,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工资水平为员工缴纳社保;一般而言,社保单位参考的工资水平就是《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的工资,工资越低,企业缴纳的社保就越低;反之工资越高,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就越高,所以为了规避社保缴纳,减轻自身负担,很少私企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的都是一个远远低于实际工资的金额。
二是: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经济补偿。现实生活中,如果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进行申诉,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那么仲裁委会一般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员工的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虽然我们明知道企业是在规避责任,甚至已经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了。但现实中企业是强势方,你不同意签企业可能就不录用你了,所以大部分人最终还是只能默默接受,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文件,我们在第四条中可以看到,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构成。所以不管劳动合同上是怎么操作,国家对于工资收入是有明文的规定,并不是说企业就能一手遮天,而我们毫无办法。
当然国家虽然有规定,但是要让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你,前提还是要你能提供佐证的材料的,证明你确实有这个收入,那如何证明你每个月实际的到手工资呢?
其实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比如人力部/财务部的工资核对单,再比如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公司账户转账的,那么你在一年之内的转账流水,工资单,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明你的每个月实际收入!
如果说工资是支付宝、微信或者个人账户转账的,你提供转账截图并指明转账人是何人(比如老板、公司财务),不用担心企业否认给你转账的人非企业职工,因为这个仲裁机构是可以查询验证得到的。
最最最麻烦的其实是现金发放,现金发放没有任何佐证的材料的,要举证自己的收入就存在较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看有没有工资单可以辅助佐证;另一方面可以在平时发放现金时通过录音/录像留存佐证。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公司在劳动合同当中把工资写得很低,其原因基本上都是为了通过这种办法巧妙的回避公司的一些责任和义务。抛开绩效工资的这一块(绩效这块没法写个固定值,因为绩效是看你业绩,这是随机的),如果真的和自己的实际工资差得太多,在影响到其他权益的情况下,还是争取和公司及时沟通这个问题或者提前保留相应的证据,以防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