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行业有点惨,我一朋友本来在深圳一家千人级别规模的线上教育机构上班,没想到前天突然跑来问我裁员补偿的事情,原来他们公司因为受到政策的施压,不得不缩减人力来维持正常运作,据说此次要裁掉70%的员工。
听到朋友的遭遇后,我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提前30日告知所有员工,然后依照规定给被裁人员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回答完问题之后,我也让朋友保持警惕,因为千人规模的公司裁员,在赔偿上面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千万要当心公司在其中搞小动作,逼迫员工自愿离职,节省开支。
相信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如果公司对在职员工进行裁员的话,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支付一笔裁员费用,而具体的费用同样也有明确的规定。
计算方式我们之前也有提到过,工作没有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满半年没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此类推,简单来说,就是你的工作时长越久,能拿的经济补偿就越多。
当然,如果不碰到裁员这种情况是更好的,毕竟谁也不想失去一份稳定且薪资待遇不错的工作。
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公司裁员必须支付相应补偿,但实践中有很多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为了省掉这笔补偿费用,都会采用一些手段,逼迫员工以“个人原因”为由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因为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支付任何补偿的。
接下来我就会说2种公司比较常用的方式,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警惕。
这种方式其实很常见,有的公司突然就发不出工资了,而且一拖就是好几个月,对外给出的解释就是收益不好,等外面的款项回来了肯定能给,但款项具体哪时候回来,这点谁也不知道。
对于一些每个月要还房贷、车贷,或者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朋友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就会非常难受,因为这些必须要支出的费用,都是按时划走的,可不会因为你的公司没发工资,而有所延期。
而当你着急地询问部门领导或老板工资哪时候发的时候,得到的回应大概率会是,公司现在经济困难,所有人的工资都没有发,总不能只发你一个,其它人不发吧?除非你现在提出辞职,那公司也有名义能给你一个人发工资。
很多人碰到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迫于经济压力,就像公司提出辞职,想的是赶紧拿到工资走人,找到下一份工作。这个时候,其实你就已经中了公司的下怀了,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对于很多领导或老板会时不时打听员工的家庭情况,大家应该都会有所了解了吧?他们这种举动,很有可能就是在衡量你身上的经济压力大不大,然后借此为由来对你进行各方面的试压。
其实碰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我们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也就是之前有提到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公司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拖欠的工资。
这里指的调岗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变更工作地点,比如本来在深圳工作,突然被调到了东莞,第二种是变更工作岗位,比如原本是程序员,突然被调到了前台当接待。
两种情况其实都很常见,而不管是变更工作地点,还是变更工作岗位,我相信都是大部分人接受不了的。
以变更工作地点为例,有些人住在深圳,所以找的工作自然也是在深圳,如今你要让他们跑去东莞或者是广州上班,不仅会增加他们的上下班时间成本,也会对他们的家庭生活造成影响。
这种情况很多员工就会选择直接辞职,再去找一份在深圳且离家近的工作,而一旦员工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那就正中了公司的下怀。
但这个问题其实也有解决的方式,我之前有说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份劳动合同上应该记载着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劳动合同期限等必要信息。而如果公司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那就得和员工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才可变更。
若是公司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变更了劳动合同上的内容,那种情况下就属于违法,员工完全能以“公司无故调岗”为由被迫提出辞职,然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大家有没有发现,上面这2种情况都是日常里面非常普遍存在的,但很多人碰到时,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其实合理地运用《劳动合同法》内的规定保护自己,一直都是职场人必须学习的一种本事,你不需要多专业,但你至少要能保护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