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①抵押房屋登记标准
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②抵押房屋登记程序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申请书;
抵押合同;
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③抵押房屋申报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
抵押申请表;
抵押合同;
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
委托书;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
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
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④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
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 100 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 200 元缴纳。由个人承担。
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 )
100 以下(含 100 ) 0.1
100 —— 2000 (含) 0.04
2000 —— 5000 (含) 0.03
5000 —— 10000 (含) 0.02
超过 10000 部分 0.01
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 万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房地产登记处的依据为准。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5.银行放款
抵押房屋还贷之后的注销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您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办理以上业务,除备齐上述材料、如实填写相关抵押登记申请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l、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2、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
3、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
4、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