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是一家大型食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质检员。由于总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要将原先两家子公司进行了整合,业务相近的部门也进行了合并。最近,HR与小白协商,其原岗位已撤销,想安排他到市场部门工作。小白表示不接受这个安排。此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