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界面新闻从多家券商处获悉,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悉,本次监管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填报《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且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
今年分类评级工作中,各券商须在评价工作底稿中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
今年评价工作中,监管还强调券商填写2021、2022年度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等情况。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为归属本年计提并发放的薪酬,以及往年延期支付的薪酬两部分之和。
此外,券商还须备注全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融出资金规模,全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违约规模以及境外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和2021年末净资产。
今年也将对券商服务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对券商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予以扣分,券商需反馈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
今年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10%,最终结果告知方式与2022年保持一致,将采取“一对一”告知的方式,或不再公示。
2022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并未公示,而是由辖区证监局进行“一对一”通知。证监会指出,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其中,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在2021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中,AA级券商共有15家,分别是:安信证券、东方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光大证券(维权)、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申万宏源和兴业证券(排名不分先后)。其中,国泰君安和招商证券连续第14年被评为AA级券商。
此外,A级券商35家,BBB级券商18家,BB级券商16家,B级券商5家,CCC级券商11家,CC、C、D级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