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但死后留给亲人什么就因人而异了。有人留下了财产,亲人纷纷争取;有人留下了债务,大家又纷纷躲避。那么究竟身故之人留下的债务该如何清算呢?是父债子偿?还是人死债消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死后,债务主要由债务人配偶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
首先,债务人若在生前欠下了债务,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断主要通过以下三点: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欠债人的法定继承人身上;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譬如孩子继承老爸一套一百万的房子,但老爸还有一千万的债务,那孩子只用偿还一百万就够了,多出来的就不用还了。或者,孩子索性放弃继承,那欠款也就随着消散。比如说那个孩子直接放弃房子的继承,那债务也就算不到他头上了。
毕竟,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的,不能只占便宜、不负责任。但无论是权利还是义务,都有相应的范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那对于债权人,是不是就不友好了呢?毕竟借钱给朋友,没想到人家走了,难道自己借出去的钱就都打水漂了?
当然也不至于,还是有一些方法的。例如上文提到的,如果借出去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还是可以找他爱人索要的;或者死者的财富以遗产的形式给子女,那还可以找人家子女索要追款。
这是这个过程就比较繁琐了,如果对方说,这是离婚后借的钱,与她无关?那债主也没办法;或者人家孩子都放弃财产继承了,那也不能再追着人家要。只能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拍卖欠债者的遗产,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不想这么麻烦,就要在借钱时考虑清楚,对方到底借钱干嘛?如果是借钱治病就医,那出于人道主义和朋友关系,借给对方合情合理,只是万一对方没挺过去,还是走了。这笔钱追讨起来确实有些困难。毕竟人家都出了这么大的事,追债追得太紧,感情上说不过去。
但如果是借给对方做一些非法勾当,譬如借钱给朋友赌球。赌输了,朋友上了天台。那这笔账肯定要不回来了。毕竟赌博这种非法行为是不可能受到法律保障的。
如果有人明知自己命不久矣,在身故前疯狂借钱。想着反正自己人走茶凉,不如多借一些,让自己走之前活得更潇洒,给家人改善生活。那就不可救药了!虽然自己走了之后债务可以撇清,但是自己的父母、爱人、子女都会被众多债主天天堵在家门口,虽然法律上无法追责,但实际上还是会非常影响生活。死者已然离世,但生者还会忍受良心的煎熬。
有些人确实夸张,为了减少麻烦,不找亲友借钱而是通过信用卡、花呗、网络借贷等多种渠道疯狂贷款。而且都是把财产转移到配偶或子女名下,再与爱人离婚之后,才进行这番操作。如此一来,身故之后,已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遗产可以留给子孙。只是坑了银行、蚂蚁、网贷公司等机构。对于这种人,阳间的法律确实已经不好使了,就要靠阴间的阎王爷来收他。
有过类似案例之后,各大银行、蚂蚁金服、网贷公司等等都学聪明了,贷款之前都要核查借款人信息。如果一旦发现有诈骗手段出现,或者仅仅是有欺骗嫌疑,就会停止放贷。甚至有些公司都不会对身体状况不好的客户放贷,就是为了预防这些行为的出现。
这样说起来,这些债主还都挺倒霉,受不到足够的法律保护。但别忘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更多更普遍的情况是:有人身患重病,需要大量资金救命。最后可能不遂人意,撒手人寰。但债务却遗留了下来,成为了爱人或子女的重大负担。如果“父债子偿”不设上限,那对于“未亡人”来说,不但承受了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承担巨额债务,原本凄惨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所以,在法律制定时,更偏向保护弱者的利益。毕竟损失一笔钱和失去家人比起来,后者的情况更加严重。
不过,法律毕竟是一个社会的底线,在此之上,还是有人性的光芒,道义的存在。有一对老年夫妇,孩子得了重病,四处借钱就医。最终,孩子未能战胜病魔、撒手人寰。老两口没能从孩子那里得到多少遗产,反而是遇到了众多债主上门要债。尽管从法律来讲,两位老人偿还孩子外债的义务有限,但他们还是默默承受了下来。老两口虽然收入微薄,但凭借一双手,以及多年的省吃俭用,慢慢将这些外债都还清了。
无独有偶,有人年纪轻轻不幸罹患癌症。为了延续生命,做了多次贷款。只可惜最终还是永久地离开了人间。银行和贷款公司了解实际情况后,并没有难为年轻人的亲友,而是默默承受了这份损失。毕竟对于银行机构来讲,损失的是一笔钱,总比人家失去一名家人的情况要好。最终记为坏账,由银行等机构来买单。
在法律层面,我国采用的方式不是“人死债消”,而是有限的“父债子偿”。在综合各方利益的情况下,更倾向于保护弱者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也倾向于人道、常理、良知的方向努力,让彼此都尽量少一些损失。逝者无法掌控自己身后的事情,但是生者仍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