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字真的是太博大精深了,很多时候只有一字之差,意思是完全不同的,有的时候,字同读音不同,其含义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就拿退役军人和退伍军人来说,退役和退伍,按照字面来理解肯定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既有时间的概念,也有内涵的概念,但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退役军人是一个总体的概念,退役军人包含了退出现役的军人,同时也包含了退伍军人在内。我们经常在相关的媒体或是有关文章中提到复退转业退伍军人的字眼,大家对于大概的意思都了解,总体上都是退伍的意思,但每一种退伍的方式,包含的安置方式、内容、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
退伍和退役的概念,现在还没权威的解释,在官方的规范性文件中,也没有这方面的概念解释。对于退役军人的概念,我国有一部分这方面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分法律的名称之所以要称为“退役军人保障法”而不是称为“退伍军人”保障法,这也是与时俱进的一种表达方式,具有深远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是和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紧密相关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规定,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凡是退出现役的所有军人,都称为退役军人,并不是单指军官和士官,同样包括义务兵在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退役军人是一个退役概念的总称,凡是退出现役的军人都是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概念实际上是从最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以前出现的名词更多的是退伍军人,从时间点来划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后才出现在各个媒体的版面上和官方的资料、文件之中,与之配套的,军官的退伍时,士官在复员时,义务兵在退伍时,都称为退役,发的是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到地方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并负责相关的档案管理、登记、安置和相关的服务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规定,国家对所有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优待证的名称也是退役军人优待证,而不是退伍军人优待证。自从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后,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退役军人的概念完全取代了退伍军人的概念。
退伍军人的概念是过去一个时代对于复员退伍军人的总称,退伍时部队发放的是退伍证。当时部队还只有军官和士兵,加上当时军官没有军衔,还没有士官的称谓,被称为志愿兵,也没有军衔,所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之前,对于复退军人的管理和安置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当时的法律法规有《国务院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地方上有退伍军人安置办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时的退伍军人是一个相对于入伍的概念,新兵到部队称为入伍,离开部队被称为退伍,退伍军人也是当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一种称呼,和现在的退役是同一个概念,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
综上所述,退役军人和退伍军人是不同历史时期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一种总称,二者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退伍军人是过去的称呼,也就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之前的称呼;退役军人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是新时期对所有退出现役部队官兵的称呼,也是我国兵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并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