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王林是一家日用品公司的销售。
他入职1年后,想离职,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公司竟然不批!
理由是:他负责的部分款项未能收回,更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因为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导致王林8个月未能就业。
在劳动仲裁未决后,王林一纸诉讼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因“未提供再就业所需的解除合同证明”,而导致王某无法再就业的经济损失15万元。
那么,离职证明到底有多重要?
关于离职,程序怎样走才是合理合法的?单位不批怎么办?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正规企业,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中被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通过这个证明,新单位可以了解求职者的情况,与上家公司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纠纷等,才可以放心录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离职的权利(在此我们只讨论一般情况,像签订了竞业限制等特殊情况此处不作讨论)。
只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流程走,不需要单位“批准”!
在这个流程里,有两点需要格外注意:
1. 提前30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意思就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履行通知的义务即可。
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这是你的权利。
2.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即员工手写辞职报告的形式。不是口头,也不是电话,必须是白纸黑字签了名的。
当然,比如有些单位使用人事管理系统,比如OA,比如钉钉,只要单位认可的书面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用纸质书面申请,这个是最稳妥最没有争议的方式。
1. 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能做到离职当天结清工资的企业很少。常规的做法都是等到下个月发工资日一起发放。
2.给员工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
员工离职后的15天内,公司需要整理打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并放入员工本人档案。
3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离职后的15天内,给员工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以免耽误员工在下一家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王林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报告,公司一直未批并不开具离职证明,致王某8个月无法继续就业。
结果法院判决:
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为赔偿标准,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王林在此期间的损失15万元。
综上所述,劳动者有离职的权利。
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流程,提前30日提交书面离职报告,用人单位无权不批。
如果因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现在,你还会因为单位“不批”而不能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