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劳动争议时,很多人容易犯的一些可能致命的老毛病!最近有朋友发信息说,他最喜欢看那种几十秒就能说完劳动争议的内容,简介明了!我只能笑而不语!如果几十秒讲完就有效的话,那劳动仲裁也太容易了,也太小看
公司的套路!我也看了他说的内容,几十秒内容大体是这样的“公司未经你签字同意给你调岗,教您一招拿到
经济补偿金”!这不就是把
法律条文加几句话发出来吗?
但我想要说的是,凡是不结合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就大谈法律法规、谈补偿,那就是耍流氓、不负责的行为!谁告诉你公司调岗就一定要经过员工签字同意?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是合法呢?
以下这些可能致命的老毛病,是十多年来在劳动争议中总结出来的很多朋友的相类似的问题,看看您有没有?引以为戒!
一、瞎咨询,获得信息混乱,其实代表公司方对付员工劳动仲裁的人,虽然讨厌,但经验更丰富!公司的套路远远多于个人,而公司的套路是谁
设计出来的,这样的人才更有经验,代表公司方的人,一方面要设计方案来套路员工,另一方面要代表公司去答辩员工的劳动仲裁,这不是法律条款就能摸清公司的套路和应对方式的!
举个例子,比如公司没有给你购买
社保,马上就有人大声告诉你“不买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被迫离职,拿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结果公司又拿出一份你签字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个人马上又信誓旦旦地告诉你:“法律规定,凡是签订的协议违背法律都是无效的”。结果以信以为真被迫离职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结果被驳回,理由的“违背诚信原则”。最后仅仅只能补缴社保!浪费了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其实这个人说的内容,在法律条款是没问题,但如果没有经历过实际案例,是无法想象到这样结果的!
二、喜欢看“依据劳动合同法多少条规定”的内容,认为这样更专业,而不喜欢看实际操作,导致自己做出错误的判断!一些朋友,一听到有人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点规定,怎么怎么样”,马上觉得“这个人好专业”。而看到有人详细说:“什么情况属于拖欠工资、什么情况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怎么界定”,马上觉得:“你好啰嗦,浪费时间!”。
这里要说一个朋友遇到的事情,他被公司单方面调岗,他和公司提出拒绝,没有签字。他去咨询别人,别人告诉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1点,公司未经你同意就强制调岗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公司寄送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他一看,“专业啊,法律条款说的这么清晰”,于是照做。结果公司就一句话:“公司同意你的离职申请,但对于你说的违法调岗不予认可,公司属于合法调岗。”结果到了劳动仲裁,公司拿出绩效考核结果、制度等,都有这个朋友的签名,而且新岗位也有关联性,工资也没变,最后认定公司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工作而作出调岗”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半专业人员,喜欢抬杠,看到个法律规定就当宝!这类人,可以说介于懂和不懂之间,因为他们已经在网上学习过大量的劳动仲裁内容,认为自己懂得很多了。这类人特别喜欢突出法律条款,而且喜欢抬杠,动不动就搬出个法律法规来!
就记得有个朋友特别搞笑,我们沟通了很久,基本劳动仲裁请求什么的都确定好了。突然来一句,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故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直接要求公司额外多支付50%的补偿金?我说:“目前情况直接通过劳动仲裁是要不到的”,接着他啪的发了一个的法律规定,质疑我:“你看看这个,是不是你不知道这个规定?”。我就问:“谁告诉你这个规定的?”他说:“一个群里的业内朋友。”我就回了一句:“那你知道这个法规早就废止了吗?”
四、幻想通过投诉、劳动仲裁迫使公司调解,认为用“法律条款”就可以让公司接受。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能够通过投诉或者在劳动仲裁开庭前达成调解的,微乎其微,大部分调解都是在劳动仲裁开庭结束后、结果出来前。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公司基本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所以才有可能接受调解。在没有结果之前,公司认为自己做的没问题,为什么要和你调解?反而你用所谓的“法律条款”来给公司施压,会让公司感觉幼稚。你说的条款公司能不知道吗?而且会感觉你是在威胁公司,那公司更不可能直接答应了,不然对其他员工怎么办?因此,在劳动仲裁前,绝不主动申请调解,否则你会很尴尬!除非公司主动提出,并且方案你能接受。
五、在网上查相关资料、咨询他人时,喜欢看自己希望看到的内容,喜欢听自己喜欢听的回答!现在我们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会自己上网查资料,都没有耐心。只选择自己希望看到的,那就是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而对自己不利的,却潜意识地去避开。喜欢看:“某某情况,依据某某法律规定,能够拿到经济补偿金”,根本就没耐心去看可能的情况与风险。
咨询别人,也是一样,一旦给他分析可能的风险和迂回的应对方式,马上就会质疑:“你是不是不专业呀,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我只要知道如何拿补偿金。”实际上很多人输在前期应对公司上面。
六、开始不做好应对公司的准备,非要等一手好牌打乱后,才想起去咨询,败诉后就说公司有关系。遇到过不下10个人,劳动仲裁败诉后才来咨询我,其实已经不是咨询,而是抱怨,说:“公司关系很强”“庭审时袒护公司”,我一看裁决书,和双方的证据,明明就是这个朋友前期胡乱应对,被公司抓住了把柄!
有个朋友就是这样的,公司调动他去同一个城市相距10公里一个店面去工作,结果这个员工又是书面提异议、又是发信息说公司违法,反正就是不去。结果几个回合下来,公司抓住其连续旷工的事实,合法辞退了他。他还觉得奇怪:“明明我每天都有正常在原来的店面打卡,为什么还会算旷工?”
综上所述,您在遇到劳动争议时,会不会也有犯以上这样的毛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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