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经历过劳动仲裁的劳动者一提起劳动仲裁,一脸的苦大仇深,劳动仲裁维权太难了,态度差,摆脸色,一而再拖时间.......道不完的苦水!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与实际存在的问题,虎哥不多作讨论,不便讨论,只告诉你如何掌握主动权即可!毕竟劳动仲裁是劳动纠纷过程中的法定前置程序,咱们也是无法躲开的。
每当有人问我,劳动仲裁部门拖时间怎么办?我第一句话就是问他们,你如何证明你的材料交到仲裁委了?
每当我问了这句话,对方无言以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受理你的案件后,在受理之日起需要在45日内作出审理并裁决,特殊情况下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长最多15天。也就是说,从仲裁委受理到作出裁决书,最长也就是60天(请注意,是60个自然日,不是60个工作日)。如果超过这个审理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开具《不受理通知书》,直接起诉到法院,跳过仲裁这个程序,省了大把时间。
但问题来了,劳动者往往在交了自己精心准备的资料后,如果仲裁委迟迟不决定受理,这个受理日期就无法确定,那么裁决的截止日期就遥遥无期了。
这个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其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案件的受理也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当然,你仍然可以凭此通知书法院诉讼)。
简单来说,你将仲裁申请材料交到仲裁委之后,5日内,仲裁委要么受理,要么不受理。如果受理,就要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要出具《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所以,当你到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时,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后,一定要求工作人员出具一份收件回执单,法律是有规定劳动仲裁资料提交后必须要给回执单的。
可惜的是,如此重要的环节,99%的仲裁委工作人员都不会主动完成,一句话,我们收下了,你可以回去了,等通知。而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也并不知道这个环节,不懂得索要回执单,自己就默默离开了!
然后,往往就是漫长的等待期,自己的维权案件被无故拖延很长时间无法进入实质性解决程序。
拿到劳动仲裁给予的回执单,是依法督促劳动仲裁部门依法依规为你履行法定审理裁决程序的关键,只要拖时间,你手头有证据就勇敢大胆并合理合法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开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最后,我要说的是,不管劳动仲裁阶段裁决结果是对你有利还是没有利,结果是好还是不好,不要高兴也不要难受,妥善权衡后建议你依法法院起诉继续维权,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很多企业太骚了,你不上诉,他会上诉拖时间,那就相互恶心一下吧!
此外呢,我个人觉得,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如果不满意,一定要法院上诉,会相对公正一些,更加会从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角度作出判决,大概率如此!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20多年从事劳动纠纷案件解决的经验而已。
干货送给你,拿去不用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