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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A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公司HR将小A签过字的劳动合同拿走,告知需报送公司总部盖章后才能返还,但至今已过去一年,盖章后的劳动合同仍杳无音信。
期间小A曾多次找到HR索要劳动合同,但总是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时至今日也没能拿到公司盖章后的劳动合同原件。
分析:
企业不愿意把劳动合同给员工,多数是出于一旦产生劳动纠纷,员工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就会处于绝对劣势的假设。
以为员工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就很难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知难而退。
不得不说,企业这样的想法真的“很傻很天真”,就好像遮掩住自己的耳朵去盗铃一样。
虽然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最简单的证据,但如果手里没有,那也不用慌,因为你其实还有很多其他的证据同样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不仅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不给员工,同样是违法的。
员工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
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却并未给予员工;和从未与员工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虽然都属于违法,但违法的责任却大不相同。
第一种情况属于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大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因为你很难证明没有劳动合同对你造成了多大的损害,事实上,应该是不会有任何造成损害的可能。
第二种情况属于没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我们要搞清楚两种情况的区别,不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就大动干戈,误以为经过仲裁可以获得企业的双倍赔偿。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即便进行仲裁,大概率也会是“责令改正”的结果,双倍赔偿的诉求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作为员工,如果企业仅仅是没有给予劳动合同,但其他工资福利等等都还不错的情况下,我不建议大家过分纠结手里有没有劳动合同。
1)留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证据:
工资条:工资条是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当然,如果只是简单的一行数字,没有任何抬头或落款,也没有公司签章,是没办法作为证据的。
可以通过微信、qq、邮件等方式,请HR同事给你发一份电子版;
工作往来邮件:养成随时备份工作邮件的习惯,避免公司关闭邮箱账号后,无法获得邮件信息,难以证明工作行为;
即时沟通软件信息:诸如微信、qq、钉钉等即时沟通软件经常会作为企业的工作沟通平台,随时保留沟通信息,就可以呈现你的工作行为,从而证明劳动关系和存续时间。
公司培训或会议录像:录像中主要呈现会议主题,参与人员,最重要的是记住把自己也放进录像的片段中去。
其他还有一些不经过公司即可取得的证据,如工资打卡的银行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公司为你办理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
如果你是一个爱发“朋友圈”的人,那么还可以不定期发一些带有企业logo、员工、工位等信息的图片,这也能佐证劳动关系的存在。
2)如果没收到劳动合同,就不要在劳动合同发放记录上签字;
3)保留好工卡、工服、工牌、绩效通知单、调岗通知单、报到通知单之类的由企业出具或发放的文件、工具等物品;
4)保留好你向企业索要劳动合同和企业回复过程的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就是当你没拿到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应对措施。
其实没拿到劳动合同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我们完全可以从其他方面取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期限。
所以当你的个人利益并没有受到侵害,而这份工作的报酬和机会也不错的情况下,我们大可以未雨绸缪,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然后静观其变。
不要盲目地因为追求保障权益而采取得不偿失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