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在接待关于离婚问题的当事人时,经常会被问道:分居两年是否会自动离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分居两年不仅不会自动离婚,反而有可能诉讼也不能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离婚的两种情形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分居离婚的情形有两种:
第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实中夫妻分居的原因很多,若是因为工作、学习、就医等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或者有的夫妻因为孩子或者经济的原因,感情不和后长期分床不分房,这些情况与法律上的分居存在区别。法律上的分居指的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长期异地居住,且互相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
离婚纠纷中,对于是否分居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若是起诉离婚的一方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分居情况,那么法院很难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当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常见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有:
1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写明分居原因以及分居时间);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支付租金的记录,缴纳煤水电气费的凭证;
3一方居住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经常居住证明;
4外卖、快递、打车等能显示一方常住地的订单截图;
5双方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聊天录音录像等证明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6亲戚朋友等的证人证言(需要出庭作证)
案例分析
司法实践中,想要让法院判决离婚,仅有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是不够的,还要注意分居的时间必须是持续的。
还记得我之前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女方因生活矛盾起诉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还想继续生活。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并无危及婚姻基础的矛盾,且女方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故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后男方积极与女方沟通调整,二人调解和好,期间夫妻二人相处融洽,也多次一起去外地旅游。但好景不长,某一天二人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女方从家中搬出,且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正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基本上都会判离。我作为男方代理人,在详细了解他们的婚姻状况后,向法官提交了双方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的代理意见。法官收到代理意见后,马上通知双方安排了开庭,且庭审中只就双方分居的事实予以核实。最终,法院判决书认定二人在第一次判决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此种状态至少持续至2021年3月……本案以不判决离婚为宜。
故要想法院认定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的时间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期限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或者从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第二天起,到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止,时间必须满一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进行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的累加。
综上所述,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在离婚诉讼中,若想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显然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不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前分居,还是第一次判不离后分居,都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以便规避法律风险,早日结束不幸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