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它的范围是哪些?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一定!
李某(女)与陈某(男)2019年1月1日结婚,婚后两人过着简单朴实的生活。2020年3月,陈某在多家银行分别申领了额度5万元的信用卡。2020年12月,李某偶然间看到了陈某的多张信用卡催收账单,仔细一看,账单明细五花八门,有超市、医院的,也有高档餐厅、高档商场等消费场所的。
本案中,陈某在其父亲住院期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医疗费、超市购物以及给妻儿购买衣物等开销,符合“信用卡消费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要对此承担责任。但陈某出入高档商场购买奢侈品产生的开销,李某若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此大笔开销事先不知情不认同,且该开销不属于家庭开支,那么该部分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检察官提醒:
《民法典》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为夫妻共债共签、日常家事代理及债权人能够证明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产生债务,同时,未经审判程序,不得直接追加未举债的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方不当行为产生高额债务,另一方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这些夫妻共同债务的
法律小知识
你都清楚了吗?